一元復始
註冊: 200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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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風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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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特點申時盤貪狼星坐命,比較合此一特徵 
而且申時盤,去年結婚的訊號明顯
原來眉骨突出是貪狼坐命的特徵啊
命主去年公證結婚
今年才公開
哈,是否所有貪狼都眉骨突出,眉為兄弟宮,那命盤兄弟宮有貪狼,或是有化權的,是否也
是眉骨突出?
其實還有一個混沌的地方,?眉骨突出?是冰鑑所說的眉骨伏犀起嗎?還是另有所指.
一元復始
註冊: 2005-01-25
文章數: 1314
來自: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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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所以可以理解為什麼幾位前輩對於"婚姻跡象"的判斷有不同的說法..雖然有婚姻的事實,但尚未辦理登記,,感覺這椿婚姻有些"名不正,言不順"...以至於論盤時會有不同的解讀.
原來如此
謝謝qylee前輩解惑
只是民法中婚姻是否成立與戶政登記無關
也許與命理解說有關吧
依據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結婚只要不違反民法其他
限制規定,不論是否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均屬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公證結婚即已
完成民法第982條之法定程序,婚姻即屬有效。
依據戶籍法第17條規定:結婚,應為結婚之登記。同法第5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
間為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
下罰鍰。且不辦理結婚登記無法在戶籍上顯示婚姻狀況及配偶資料,將造成自身權益行使不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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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記得今年還是去年已經修正(或是列入修正)。為求民法和戶籍法的解釋相等下,進行
修正的!也就說當修改條例通過時,“結婚證書”僅具有某段時期的效力,超過時效而未進
行結婚之登記者視為放棄該次婚姻。
古時候的姻緣起於男女之合(現在的人,由於性關念開放,姻緣判斷只具參考價值。)
至於命理上,則是以顯現是否會“入籍”狀況來判定婚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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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弱補勢,雖敗不敗;運強放勢,隨命騰達!】
無聊中的『無聊』,喜歡研究紫微斗數!所以,請別稱呼『無聊』為“大大”。
對於研究中的“無聊言論”?『無聊』只能跟您說:此為虛構之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禁止私下寫信問命,因『無聊』只是單純無聊】
一路發發發
註冊: 2005-06-17
文章數: 18027
來自: 嘉義縣
就吾所知 是不一樣
太歲---本生年干支
流年---每年變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面上驗證 評論 能接受一緣提問回饋者 一緣酌情預言未來事件 一緣一向直話直說如有得罪 請海涵
以上發言 姑妄聽之 一緣概不負責任 信一緣請打分數[準確度]
人稱忌神一緣子 姜公釣魚來論命 君子問災以避禍 無誠莫試徒傷感
**如認同吾所述 請至吾專頁 按 讚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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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陽開泰
註冊: 2001-02-06
文章數: 3605
來自: 台灣
很多人論了 再加上會不會太混雜

甲申年結婚 大限乙丑 配偶庚申年生 雙祿輔先天夫妻宮 甲申流年 廉貞化祿引動卯酉吉象
亦使大限夫妻成三奇嘉會並先天雙祿 結婚跡象以酉時盤十分明顯
乙丑限引動雙忌火鈴夾命 運勢似乎不太順遂
甲寅限 引動先天命宮三奇嘉會 大限官祿馬頭帶劍 三方四正忌煞交沖 理當勞有所成
祿天
存府
○
丁 62-71 身
巳【遷移】五
| 擎 太天
羊 陰同
╳ 權
戊 72-81
午 疾 厄 六
| 天 貪武
鉞 狼曲
○ 祿
己 82-91 天
未【財帛】六 姚
| 地 巨太
劫 門陽
-
庚 天
申 子 女 三 馬
|
陀 右
羅 弼
╳ 科
丙 52-61
辰 僕 役 五
|
流年︰乙酉 陽
年齡︰28歲 七 戊 男
月 午
1978-08-23 二 年 水
十 ︻ 二
妻 母 父 日 民 局
︰ ︰ ︰ 酉 國
庚 壬 辛 時 67 大
申 辰 卯 年 海
69 41 40 ︼ 水
| 天
相
-
辛 紅
酉 夫 妻 三 鸞
|
破廉
軍貞
-
乙 42-51 咸天
卯【事業】二池喜
| 火 左 天天
星 輔 梁機
○ 忌
壬
戌 兄 弟 二
|
地
空
╳
甲 32-41
寅 田 宅 二
| 天文文
魁曲昌
╳
乙 22-31
丑 福 德 四
| 鈴
星
╳
甲 12-21
子 父 母 四
| 七紫
殺微
○
癸 02-11
亥【命宮】二
|
|
設計:子 由
| 列印命盤
| No. 06-04-06
| 日期:2005-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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