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見邱繼宗先生在西周易社發表的論文,認為很值得研究,轉貼於此
三易筮法定然統一 八者不占本卦爻變
摘要:本文把近年來大家廣泛討論的三個有關占筮的範圍:1.《連山》、《歸藏》與《周易》在春秋時並行並用;2.《連山》《歸藏》占七八;以及3.「遇某卦之八」的意思作出辯證。作者同意三易在春秋時並行並用,但卻對《連山》《歸藏》的筮法有別於《周易》筮法之議,如「周易占九六,歸連占七八」的傳說,便不苟同。另一方面,本文引述多個《左傳》和《國語》中的筮例,試圖探討筮而「遇某卦之八」之真正意思。
1. 概言
上古筮法的應用和解卦的方法,最早見諸《左傳》和《國語》。由於《連山》和《歸藏》現己亡佚,在《左》《國》中記載的很多不屬《周易》的繇辭是否屬《連》《歸》,遂因此無法得以證實。《左》和《國》所見到的卦名全部是我們所熟悉的《周易》卦名而不見有其他;如果說當時三易並存並用,那麼,《左》《國》中應出現有別於《周易》的卦名才是。如果我們同意有些近代學者的說法,以《左傳》所載(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為《周易》被諸侯廣泛採用之始的話,由周王室傳播開來的《周易》,其地位比《連》《歸》超然,便絕不為奇;而後來卦名的應用漸以《周易》卦名作為標準便變成順理成章。所謂「三易經卦皆八,其別六十有四」,足可證明三易的架構是一致的。《周易》的卦名沿承《歸藏》、甚至說源自《連山》,似乎也可信;雖然根據還可見的資料顯示,《周易》的卦名用字與《歸藏》不盡相同,但大體上總可見到一脈相承的遺證。
畢竟,《左》《國》的成書年代還在周朝之世,諸侯還須「尊王」;故左丘明雖見三筮並行,惟似乎處處在凸顯《周易》之超然地位。因此《左》《國》裡頭只見《周易》之名、《周易》之卦名、以及每每以《周易》作為最後決定的倚憑等痕跡,而無其他易書之名和其他有異於《周易》的卦名等,足見《周易》當時之地位,而《連山》和《歸藏》的地位同時在相應減降之中也概略可見。
2. 三易雖並用,筮法卻統一
在《左》《國》的筮例中,除《周易》之外,還看到有別的繇辭,而這些大有可能是《連山》和《歸藏》的文字。猶如中國大陸易學家謝祥榮認為:「這類未明出處的筮辭,先儒往往籠統地指為雜占,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雜占是卜筮以外的占法,而戰爭是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不能隨便用雜占,這裡明明說的是筮法,筮法在當時是三易並筮,是很神聖的事………….。」這是個很合情理的說法。不過,他其後多次指出《連山》和《歸藏》筮法有異於《周易》便值得相榷。這種錯誤的推想不知誰始作俑,但顯然流傳了一段時間。尚秉和既知「此等筮法,其亡己久」,但不知從何得知「周易占九六,歸連占七八」?劉大鈞教授在其《周易概論》中明確指出:「連山歸藏久己亡佚失傳,后人何以會知道其用七八而不用九六?」這確是一個有力的反駁。
雖然我們無法得睹《連山》《歸藏》之辭,但卻可在邏輯和情理間求出真理。按一般的邏輯,不同系統的筮法,便只能用其系統獨有的繇辭斷筮,實在沒有其他理由用其他的途徑解卦。例如當時卜筮並用,大家都知道卜和筮乃兩種截然不同的求問系統,因此卜有卜辭、筮有筮辭,兩不相涉。因此,只有兩種(甚至多種)同出於一個系統的東西,才有互通參考的餘地。在統一筮法的基礎下,《連山》、《歸藏》和《周易》的繇辭才可能互為參照、互為相榷。如果三易的筮法根本各自獨立,而當時的人拿《連山》或《歸藏》所筮得的卦,卻用《周易》來判斷吉凶,是沒有道理的。當事人親筮以表誠意這種行為,相信當時是普及的;例如晉公子親筮「尚有晉國」、崔武子筮取棠姜等便是。其後把筮得的卦交史巫討論,以三易各伸己見,又是達成最後決定前的一種必然程序。
晉公子親筮「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筮史以為不吉(可能是根據《連山》或《歸藏》的繇辭而作斷,但文中並無提出理據),但司空季子卻以《周易》反駁曰:「吉,是在周易……」,是三易並用一例也。此亦可證本文上節所謂「每每以《周易》為最後決定的倚憑」之言不虛。晉公子用筮,極可能是指當時統一而普遍的一種筮法;否則,如果說:晉公子是用《連山》筮法(不同其他筮法),而司空季子則以《周易》解卦,豈非無稽?穆姜筮獲「遇艮之八」;卜者勸其出走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穆姜不以為然曰:「亡,是于周易曰……」,是三易並用的另一個例子,而又是「以《周易》為最後決定的倚憑」的另一個佐證。這些都將會在下節一併解說。
3. 什麼是「八」
《左》《國》筮例中有三次提及「八」。一是「貞屯悔豫皆八」;二是「遇艮之八」;三是「得泰之八」。很多人認為「八」與《連山》《歸藏》的筮法有關;但何謂「遇艮之八」、如何「歸連占七八」?這兩個問題大家都說不明白。筆者認為:「八」非指筮爻之八(少陽),而是指該筮無論卦有動爻抑或無動爻,也不用本卦爻斷。當筮得卦無動爻、占斷用卦辭之時,便曰「得△之八」,相當於「其卦遇△」。當筮得卦有四個或五個動爻、占斷用之卦爻辭之時,便曰「遇△之八」;如下例「遇艮之八」即不用『艮』卦爻辭斷。至於筮得卦有三爻動時,占斷不用貞悔兩卦爻辭,便曰「貞△悔▲皆八」;如下例「貞屯悔豫皆八」是。當然,有動爻的卦便須依照該系統筮法的指引而作定奪;但在不用本卦爻斷的情況下便用「八」來表示了。上述這個結論,是從現有的資料歸納而作分析,然後得以會其通。玆舉例證如下:
一. 貞屯悔豫皆八
屯 豫
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
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
貞『屯』悔『豫』,明言三爻動。貞悔相爭,例不以任何一卦爻辭作判斷者;因此,當時筮史是以《連山》或《歸藏》的『屯』『豫』兩卦的卦辭斷筮。至於這等卦辭文中卻並無說及,只總括之為「不吉,閉而不通」。「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