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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47 - 2025-01-20 13:32:18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乃哥]
依法不依人 離線
三陽開泰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3173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乃哥

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第二階段,韓國瑜也不是針對第二階段。我說的是第一階段的聯署,你真的有閱讀障礙?

剛滿職一年,第一階段都沒有通過,是怎樣能進行第二階段的提案?這麼簡單的邏輯看不懂?

所以說你看不懂中文。第一階段叫提議不叫連署,法律用字是有區分的,和外行人討論真浪費時間

第二階段公職人員選罷法第80條有規定連署的法定期間是60日,那些偷跑的人有守法嗎?根本沒有

法定期間是領名冊後60天內才能開始連署,牠們直接抄未滿一年就先收集來的人頭名單,等同違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實觀照:不帶預設立場地去傾聽,爬梳人事物的脈絡覺察真相

預設立場就是一個人的偏好和信仰,無法改變它的溝通終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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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48 - 2025-01-20 13:46:26 Re: 提議?連署?傻傻分不清楚 [Re: kit13]
依法不依人 離線
三陽開泰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3173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kit13

所以吵到最後很可能是,只要罷免投票日在當選滿一年後就行了,其他無所謂。

完全錯誤,公職人員選罷法有規定選委會查對提議人名冊和連署人名冊的法定期間,違反法定期間等同違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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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49 - 2025-01-20 13:50:12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乃哥]
陳男網事 離線
七星高照
註冊: 2001-01-05
文章數: 7931
來自: 安和樂利天天過
對啊,網路求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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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50 - 2025-01-20 13:56:34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乃哥]
陳男網事 離線
七星高照
註冊: 2001-01-05
文章數: 7931
來自: 安和樂利天天過
重點不是在於最後的決定嗎?
已知罷免繼續進行,
所以判決理由應該是站在支持結論的角度來解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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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54 - 2025-01-20 16:15:29 Re: 提議?連署?傻傻分不清楚 [Re: 魯夫]
kit13 離線
六六大順
註冊: 2002-03-07
文章數: 6831
來自: 臺灣
張貼者: 魯夫


就上面的內容再參照選罷法的內容,得知罷免可分成幾個階段
1、提議
2、送件(罷免提議書) (滿一年始得提罷免,故須滿一年才能送件)
3、審核 OK==> 4、連署 (領連署名冊)
  審核 不OK==>補提(提議名冊),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者,均不予受理。
4、連署 OK==> 5、罷免案成立
  連署 不OK==>罷免案不成立

依據法條內容
【提議名冊】並未規定期限,由於法律未規定期限,所以韓國瑜抗告:提議名冊在未滿一年就簽署好是不符法律規定。因為法規未明確規定,法院很難認定,而且依一般事理而言,提前準備提議名冊是正常合理的,例如報名考試、申報所得稅,不是要事先準備資料一一填寫,然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所以法院會駁回。

【連署名冊】則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因為是在審核提議名冊後,才能領取名冊格式,故連署名冊是在就職滿一年後才能簽署的。


我想說的是
【提議名冊】、【連署名冊】要分清楚,不要混淆了。


嗯嗯,剛剛去看了一眼,魯夫大大說的沒錯。
提前準備是合理的,但時間到了才能提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求 身似彩雲常伴月
卻是 心隨碧草不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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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57 - 2025-01-20 17:51:00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依法不依人]
小慧~。~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11-07-12
文章數: 60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從不追蹤我的文章,如果對我的算命有興趣,請私下寄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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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64 - 2025-01-20 19:26:51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小慧~。~]
魯夫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17-07-05
文章數: 4008
來自: One Piece
張貼者: 小慧~。~


我不清楚您所謂的違法是指那一樁?

查這屆立委是113年2月1日就職,所以滿一年為114年1月31日,那114年2月1日就可以向罷免機關(中央選委會)提議罷免。

為了趕在這一天提出【罷免提議書】,所為之【提議連署】的行為,就目前法律規定,我認為是合法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ワンピース おれはなる!===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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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68 - 2025-01-20 20:32:50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陳男網事]
魯夫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17-07-05
文章數: 4008
來自: One Piece
張貼者: 陳男網事
重點不是在於最後的決定嗎?
已知罷免繼續進行,
所以判決理由應該是站在支持結論的角度來解讀的。


我覺得不是,但我又說不上來

因為法官的判決文 有時很難懂

就其理由書略微敘述

1、【停止執行制度係屬暫時之權利保護,非本案救濟程序,法院須於有限時間內,依即時可得調查之證據,就停止執行要件事實之存否而為認定。】
==>等於說法院無法立即判斷是否有停止執行之必要。

2、【依現有的證據資料,尚難認原處分的合法性顯有疑義,抗告人以原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為由,聲請停止原處分之執行,即有未合。】
==>就是認為原行政處分並未發現違法的地方。

3、【本院認原處分停止執行,對於高雄市選區選舉人行使參政權之公益所造成重大不利之影響,甚於不停止執行對抗告人所造成之損害,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但書規定,抗告人聲請停止原處分之執行,自難予准許。】
==>但書規定【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法院認為罷免權之行使是公益,個人利益不能凌駕公益之上。


參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ワンピース おれはなる!===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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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69 - 2025-01-20 20:43:59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魯夫]
依法不依人 離線
三陽開泰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3173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魯夫
張貼者: 小慧~。~

我不清楚您所謂的違法是指那一樁?

查這屆立委是113年2月1日就職,所以滿一年為114年1月31日,那114年2月1日就可以向罷免機關(中央選委會)提議罷免。

為了趕在這一天提出【罷免提議書】,所為之【提議連署】的行為,就目前法律規定,我認為是合法的。

第一階段提議公職人員選罷法沒有寫明是否應在任職滿一年後,要處理也很簡單,合法就大家都合法,違法就大家都違法,不要無恥雙標

第二階段連署是一定要在任職滿一年後,但那些偷跑的人有重新找選民再來填一次個資和簽名嗎?還是根本就抄樁腳名單?後者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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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70 - 2025-01-20 20:53:45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魯夫]
依法不依人 離線
三陽開泰
註冊: 2019-06-17
文章數: 3173
來自: 台灣
張貼者: 魯夫

我覺得不是,但我又說不上來

因為法官的判決文 有時很難懂

就其理由書略微敘述

1、【停止執行制度係屬暫時之權利保護,非本案救濟程序,法院須於有限時間內,依即時可得調查之證據,就停止執行要件事實之存否而為認定。】
==>等於說法院無法立即判斷是否有停止執行之必要。

2、【依現有的證據資料,尚難認原處分的合法性顯有疑義,抗告人以原處分之合法性顯有疑義為由,聲請停止原處分之執行,即有未合。】
==>就是認為原行政處分並未發現違法的地方。

3、【本院認原處分停止執行,對於高雄市選區選舉人行使參政權之公益所造成重大不利之影響,甚於不停止執行對抗告人所造成之損害,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但書規定,抗告人聲請停止原處分之執行,自難予准許。】
==>但書規定【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者,不在此限。】法院認為罷免權之行使是公益,個人利益不能凌駕公益之上。

參考

行政訴訟法是當事人進行主義為主,職權調查主義為輔。要不當事人提供證據,要不法院調查證據,看那裁定理由我猜法院根本沒調查

2022屏東作票明顯,蘇清泉要求調查證據法院連查都不查直接駁回。和台北撿角一樣爛的綠師很多,沒證據用excel檔就能起訴,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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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72 - 2025-01-20 21:28:02 Re: 提議?連署?傻傻分不清楚 [Re: 魯夫]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761
張貼者: 魯夫


就上面的內容再參照選罷法的內容,得知罷免可分成幾個階段
1、提議
2、送件(罷免提議書) (滿一年始得提罷免,故須滿一年才能送件)
3、審核 OK==> 4、連署 (領連署名冊)
  審核 不OK==>補提(提議名冊),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者,均不予受理。
4、連署 OK==> 5、罷免案成立
  連署 不OK==>罷免案不成立

依據法條內容
【提議名冊】並未規定期限,由於法律未規定期限,所以韓國瑜抗告:提議名冊在未滿一年就簽署好是不符法律規定。因為法規未明確規定,法院很難認定,而且依一般事理而言,提前準備提議名冊是正常合理的,例如報名考試、申報所得稅,不是要事先準備資料一一填寫,然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申報。所以法院會駁回。

【連署名冊】則有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因為是在審核提議名冊後,才能領取名冊格式,故連署名冊是在就職滿一年後才能簽署的。


我想說的是
【提議名冊】、【連署名冊】要分清楚,不要混淆了。



魯夫大大寫的真清楚! 鼓掌

的確是要分清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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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91 - 2025-01-21 10:42:08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kit13]
遊戲風塵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8-03-27
文章數: 606
張貼者: kit13

我的卦來了。
也是沿用乃哥大大的設定,「占乙巳年立委大罷免成功否」。

不考慮三傳與空亡的話,午官合局勢大。
將時間因素納入考量,午官空亡、入動墓、也入日墓,四爻整個報廢。
只剩下六爻戌父動化寅財回頭剋,仍是財剋父,沒有貪生忘剋的情況。
寅財所剋之戌父,乃午官入墓之時,應期在戌月。
結果與乃哥的卦一樣。

那麼立委大罷免有罷掉立委嗎?
之卦為損,確實有減少。


動不為空。
這個卦的重點,是在於三合的火局。
所以目前看起來官星還算穩定。
真的要提防的,反而是伏藏的亥水
當子孫爻當值之時,伏神就有出伏剋官的可能性
這是卦神提示的重點,藍綠都要小心這一顆隱藏
起來的未爆彈。(伏來剋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械傳動元件供應商
* 歐洲原廠 ZVL ball bearing
* 日本原廠 Hephaist line bearing
* 日本原廠 SMT 不銹鋼傳動元件
* 模組化線性傳動元件
* 特殊材質客制化機械元件
* 哈爾濱機械元件(中國國營廠第一品牌)

創新思維,誠信原則,客戶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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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597 - 2025-01-21 14:16:12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遊戲風塵]
kit13 離線
六六大順
註冊: 2002-03-07
文章數: 6831
來自: 臺灣
張貼者: 遊戲風塵
張貼者: kit13

我的卦來了。
也是沿用乃哥大大的設定,「占乙巳年立委大罷免成功否」。

不考慮三傳與空亡的話,午官合局勢大。
將時間因素納入考量,午官空亡、入動墓、也入日墓,四爻整個報廢。
只剩下六爻戌父動化寅財回頭剋,仍是財剋父,沒有貪生忘剋的情況。
寅財所剋之戌父,乃午官入墓之時,應期在戌月。
結果與乃哥的卦一樣。

那麼立委大罷免有罷掉立委嗎?
之卦為損,確實有減少。


動不為空。
這個卦的重點,是在於三合的火局。
所以目前看起來官星還算穩定。
真的要提防的,反而是伏藏的亥水
當子孫爻當值之時,伏神就有出伏剋官的可能性
這是卦神提示的重點,藍綠都要小心這一顆隱藏
起來的未爆彈。(伏來剋飛)。

動不為空這一點我比較保留。
但假如伏來剋飛這一點要看應期,應該也是午火出空之時受剋,沒錯吧?
我很好奇結果如何,等午月再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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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求 身似彩雲常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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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608 - 2025-01-21 17:42:20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kit13]
遊戲風塵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8-03-27
文章數: 606
張貼者: kit13

動不為空這一點我比較保留。
但假如伏來剋飛這一點要看應期,應該也是午火出空之時受剋,沒錯吧?
我很好奇結果如何,等午月再來看看。

因為六爻的排列組合,如果再加上日月建,卦神
祂在示卦時,就會受到某些組合上的限制性。
所以在解讀卦神的密碼時,就必須考量到優先卦理
的原則。通常的情況下,動變爻和三合局,以及進
退神,常常是卦神提示的優先重點。
朱辰斌老師他也有發現到這一類的問題,所以他提
出了重內輕外的理論,當日月建的旺弱空亡,和動
變爻的組合發生矛盾時,就當以動變爻的吉兇為優
先考量。
舉個例子來說,占卜生意人財運出現了兄弟化退神
,這時候卦神的核心重點是要提示當事人,兄弟虧
損的狀態,在未來會逐漸的減輕。
占卜的當事人,很有可能會之前的虧損而失去了信
心,卦神的兄弟化退神,是鼓勵當事人要努力的熬
過這一段難關,後面就會出現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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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609 - 2025-01-21 17:52:29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遊戲風塵]
kit13 離線
六六大順
註冊: 2002-03-07
文章數: 6831
來自: 臺灣
感謝 ros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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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是 心隨碧草不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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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622 - 2025-01-21 21:45:08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遊戲風塵]
元利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6-08-18
文章數: 4761
張貼者: 遊戲風塵


這是卦神提示的重點,藍綠都要小心這一顆隱藏
起來的未爆彈。(伏來剋飛)。



是呀...藍綠都得小心... 呵呵! 偷笑

=========================================================
張貼者: 元利

這種遊戲誰先發起誰先主動,就是誰吃虧的比較多!
不然,這個主題不同人來卜了這麼多卦,一路走來,竟然是同指向告誡,且告誡連連是在
說著玩嗎?



張貼者: 元利
張貼者: 依法不依人

剛好相反,藍白要以大罷免綠色15席為目標,接著就能罷免偽政權的總統。2008綠色只有27席,以現在的民怨要罷免掉15席其實很容易

未來要修憲廢除考監二院,和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的假雙首長制,也需要立委2/3去修憲,故藍白這次應趁勢大罷免綠色


這種大罷免遊戲還是不要亂玩為佳! joy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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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625 - 2025-01-22 07:15:47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陳男網事]
乃哥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8-02-11
文章數: 1708
張貼者: 陳男網事
動到六爻,豈難道以修憲做最後解決手段?


不是

第二個提示

三卦皆日神入第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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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論命

江西贛州廖公嫡傳門下傳人


平安就是福,知足最裕富,放下心清靜,六塵任它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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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644 - 2025-01-22 12:39:40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乃哥]
陳男網事 離線
七星高照
註冊: 2001-01-05
文章數: 7931
來自: 安和樂利天天過
台灣的上層結構有二,
一個是中華民國體制,
一個是老大哥給出的現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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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683 - 2025-01-23 10:20:54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陳男網事]
乃哥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8-02-11
文章數: 1708
張貼者: 陳男網事
台灣的上層結構有二,
一個是中華民國體制,
一個是老大哥給出的現狀框架。


讚

沒錯!

我認為不會到修憲,原因有二:
1.修憲必須以公投為之,但是公投必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增修條文位階等同憲法,修憲困難度太高,不可能。
2.如果可以修憲,那罷免12位藍委更快。如果罷免12位藍委都做不到,想要修憲,也是不可能的。

題外話,趙少康說要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總統的門檻。其實罷免總統的法源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第二條第九款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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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就是福,知足最裕富,放下心清靜,六塵任它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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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7847 - 2025-01-27 00:51:56 Re: 占大罷免結果,以現任立委為世,罷免團體為應。 [Re: 威力小子]
威力小子 離線
潛龍勿用
註冊: 2012-05-09
文章數: 6
本以為總統選舉到九合一之間的政壇會相對平淡,沒想到竟然如此熱鬧。

這一兩週態勢的發展十分迅速,以下是我綜合網路上資訊得出的理解,有錯請指正。
週五(1/24)立法院把選罷法修正案送到行政院,此修正案要求罷免案的提議人(第一階段)和連署人(第二階段)應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同一天(1/24)行政院提覆議。
依法,立法院要在15天內表決覆議案。15天是不管節假日的,所以2/7前立院要表決。
如立院表決通過覆議(也就是同意行政院的覆議),則該修正案失效,繼續使用原罷免制度。
如立院表決否決覆議(也就是不同意行政院的覆議),則行政院必須接受此修正案,且總統應於10日內公布,也就是2/17。

所以不論是罷免哪位立委,2/17之前送出第一階段的提議書,基本上適用舊法。

不過有幾個變數:
1. 立院可能在2/3至2/7之間任何一天完成對覆議案的表決,那麼2/17的期限可能提前。
2. 對於「新法能否適用本屆立委,還是要等下一屆才能開始」的疑慮,或許需要憲法法庭釋憲。
3. 各種我這個凡人看不到的可能變數。

至於提議書/連署書的簽署,我沒有找到罷綠委的表格範本,故以罷藍委的表格當例子。
罷免方目前收集兩個部分:
1. 第一階段提議書:這部分已有判例,可以在就職滿一年之前就收集,等滿一年再遞交給中選會。
2. 簽署人的聯絡方式:待中選會通知第一階段通過後,罷免團體會聯繫簽署人回去簽第二階段連署書。

根據韓國瑜和謝國樑兩罷免案,稍微算了一下大約的時程:

遞交第一階段提議書
(約一個月)
中選會宣布通過提議門檻
(60天內)
繳交第二階段連署書
(約一個月又一週)
宣布罷免案成立
(20-60日內)
投票

所以如若2/17前遞交第一階段的提議成案,罷免投票大約會在八月下旬舉行,其後遞交的提議則依時程類推。

2/3立春,屆時我們或許能知道哪些罷免案會先送件,以及幾天後立院對覆議案的表決結果。

--


編輯者: 威力小子 (2025-01-27 0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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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線上使用者: 3332 @ 2025-04-24 03: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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