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薔薇聖斗事件(日語:酒鬼薔薇聖斗事件),又稱酒鬼薔薇事件(酒鬼薔薇事件)、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是1997年發生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的一宗連續殺人案。案件中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被殺害者皆為國小生。14歲犯人東慎一郎[註 1][1](被稱「少年A」)於同年6月28日被逮捕,由於行為血腥殘忍,進行包括分屍、破壞屍體、寄送挑戰書等犯行,[2]因而衝擊整個日本社會。
事件發生後,日本進行與少年犯罪事件相關的法令修正,並且在大眾媒體上加強對預防少年犯罪的宣導。
「酒鬼薔薇聖斗」是東慎一郎所用的自稱,曾因日本傳媒錯誤報導而被稱作「鬼薔薇」。他在1997年3月至5月間殺害11歲男童土師淳及10歲女童山下彩花,根據記錄及其後出版的自傳,在此之前他已有虐殺動物的習慣。
第一事件
199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左右,在神戶市的街道上,兩名國小女學生被少年A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
女童在當時目擊犯人穿著西裝外套、手持學生用的書包。知道了這件事情的父親,向少年A當時就讀的國中要求提供學生的照片,以讓女兒指認犯人;學校卻透過警察拒絕了這項要求。於是該父親向警察提出被害報告後,再度要求指認學生的照片,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答應。(在少年A被逮捕後,引起許多類似「學校的應對措施根本是在包庇犯人」的批評意見。)
第二事件
3月16日,中午12點25分,神戶市的少年A向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山下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註 2],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之後逃逸。其後山下被送往醫院,在3月27日因為腦挫傷而死亡。
此外,中午12點35分左右,少年A在逃離案發現場約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國小女童看見,少年A隨即用小刀(刀刃長13公分)刺向該名女童的腹部,讓女童負傷2個星期才痊癒。
事件發生後,日本進行與少年犯罪事件相關的法令修正,並且在大眾媒體上加強對預防少年犯罪的宣導。
「酒鬼薔薇聖斗」是東慎一郎所用的自稱,曾因日本傳媒錯誤報導而被稱作「鬼薔薇」。他在1997年3月至5月間殺害11歲男童土師淳及10歲女童山下彩花,根據記錄及其後出版的自傳,在此之前他已有虐殺動物的習慣。
第一事件
199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左右,在神戶市的街道上,兩名國小女學生被少年A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
女童在當時目擊犯人穿著西裝外套、手持學生用的書包。知道了這件事情的父親,向少年A當時就讀的國中要求提供學生的照片,以讓女兒指認犯人;學校卻透過警察拒絕了這項要求。於是該父親向警察提出被害報告後,再度要求指認學生的照片,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答應。(在少年A被逮捕後,引起許多類似「學校的應對措施根本是在包庇犯人」的批評意見。)
第二事件
3月16日,中午12點25分,神戶市的少年A向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山下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註 2],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之後逃逸。其後山下被送往醫院,在3月27日因為腦挫傷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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