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tinyNet 命理網



✨AI算命大師



Page 8 of 9 < 1 2 3 4 5 6 7 8 9 >
議題選項
議題評分
#207925 - 2003-03-25 15:44:29 Re: 冷靜點好嗎?
PFCA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1-12-05
文章數: 602
收到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苦難即菩提!
↑回到頂端↑
#207926 - 2003-03-25 15:51:18 Re: Andrea 小姐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Dear PFCA
+++儘管"相罵沒好話",我還是願意因為這些字句,向你道歉!!

——————“君子之過……更也,人皆仰之。”
無妄可以接受您的道歉。看來仁兄還是位知錯就改的、心性坦率之人。

“可以不贊成對方說的每一個字,但應誓死捍衛對方講話的權力。”不要動粗口,更不要不讓人家講話。
有不同的觀點講出交流一下來就是好事。
“海納百川,求同存異,”
有容乃大,彼此互勉。



編輯者: 獨孤無妄 (2003-03-25 15:57: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27 - 2003-03-25 15:54:08 Re: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Dear PFCA
大家的觀點即便有天壤之別,總還是可以彼此包容的嘛。
話又說回來,
彼此腦子裏想的都一樣,
還“交流”個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28 - 2003-03-25 15:59:29 Re: Andrea 小姐
PFCA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1-12-05
文章數: 602
你不清楚臺灣的民主過程,只聽片面之詞!!

所謂民風純樸、豐衣足食是在白色恐怖下的美化字眼,你知道臺灣有多少人因白色恐怖而喪失生命嗎?而蔣經國或李國鼎真的如歷史所寫的那麼好嗎? 這裏面還有很多事,不為外人所知,如果你有興趣,不仿多接觸一些你認為十惡不赦的臺灣人民,而不是整天想到中國賺錢的臺灣人!!

看來你真的是被媒體洗腦洗的很徹底,臺灣的媒體對於泛藍被打的事就是渲染,但對於一些外省人打人或潑紅墨水在李登輝的身上就淡化處理,同樣是立法委員被打,泛藍的立委就是被描述的十分委屈,汎綠的就寫的好像罪有應得,以前國民黨對付臺灣民主運動,就是派人混到裏頭,製造暴動,再以媒體大事抹黑,別以為臺灣的民主自由是天上掉下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苦難即菩提!
↑回到頂端↑
#207929 - 2003-03-25 16:00:09 Re: Andrea 小姐
韋一里 離線
飛龍在天
註冊: 2002-01-11
文章數: 458
來自: 華人世界
回應:

無妄可以接受您的道歉 。看來仁兄還是位 知錯就改 的、心性坦率之人。



這些字眼...@@,就敬請PFCA大大當沒看過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海之內皆兄弟,天下學派一家親 
     韋一里學弟上 joyful     
↑回到頂端↑
#207930 - 2003-03-25 16:02:35 Re: Andrea 小姐
PFCA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1-12-05
文章數: 602
看來你也是性情中人,所謂不吵不相識,以後你若是要聽聽另類觀點,歡迎!歡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苦難即菩提!
↑回到頂端↑
#207931 - 2003-03-25 16:03:26 Re: Andrea 小姐
PFCA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1-12-05
文章數: 602
沒事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苦難即菩提!
↑回到頂端↑
#207932 - 2003-03-25 16:05:34 Re: Andrea 小姐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回應:

你不清楚臺灣的民主過程,只聽片面之詞!!

所謂民風純樸、豐衣足食是在白色恐怖下的美化字眼,你知道臺灣有多少人因白色恐怖而喪失生命嗎?而蔣經國或李國鼎真的如歷史所寫的那麼好嗎? 這裏面還有很多事,不為外人所知,如果你有興趣,不仿多接觸一些你認為十惡不赦的臺灣人民,而不是整天想到中國賺錢的臺灣人!!

看來你真的是被媒體洗腦洗的很徹底,臺灣的媒體對於泛藍被打的事就是渲染,但對於一些外省人打人或潑紅墨水在李登輝的身上就淡化處理,同樣是立法委員被打,泛藍的立委就是被描述的十分委屈,汎綠的就寫的好像罪有應得,以前國民黨對付臺灣民主運動,就是派人混到裏頭,製造暴動,再以媒體大事抹黑,別以為臺灣的民主自由是天上掉下來的!!







Dear PFCA
多謝撥冗斧點。
老蔣白色恐怖時代對臺灣人民的欺壓(強行推廣國語布袋戲、禁止臺灣人民講方言之類)小弟聽說過一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33 - 2003-03-25 16:07:46 Re: Andrea 小姐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回應:

看來你也是性情中人,所謂不吵不相識,以後你若是要聽聽另類觀點,歡迎!歡迎!




Dear PFCA
另類觀點東森、自由時報、以及南部的一些個小報兒上多得是。小弟見怪不怪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34 - 2003-03-25 16:10:46 Re: Andrea 小姐
PFCA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1-12-05
文章數: 602
HaHa 這些是小巫見大巫 不過大家能多聽或多看不同的意見 總是好的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苦難即菩提!
↑回到頂端↑
#207935 - 2003-03-25 16:13:30 Re: Andrea 小姐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回應:

HaHa 這些是小巫見大巫 不過大家能多聽或多看不同的意見 總是好的啦!!





“旁聽則暗,兼聽則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36 - 2003-03-25 16:14:34 Re: Andrea 小姐
PFCA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1-12-05
文章數: 602
不多談了,晚安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苦難即菩提!
↑回到頂端↑
#207937 - 2003-03-25 16:15:27 Re: Andrea 小姐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DEAR PFCA
獨孤無妄沒有“漏甲光”(臺式閩南話)的習慣
夢周公去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38 - 2003-03-25 16:16:35 Re: Andrea 小姐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祝樓上各位站友做個好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39 - 2003-03-25 16:19:09 Re: Andrea 小姐
北海ㄚ忠 離線
五福臨門
註冊: 2003-01-24
文章數: 5438
來自: 臺灣台中
^^~~~
住太樓上了~~~
現在才聽到~~~
^^~~~
晚安^^~~~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諾那華藏經舍

諾那華藏論壇
--------------------
是對是錯且不管你,笑聲歌聲傳我傳奇,管不了是是非非,
那恩恩怨怨啥把戲,作人管不了這許多,不過是一齣戲。
是正是邪不處理,要愛要情隨便你,管不了是是非非,
那恩恩怨怨啥道理,作人管不了這許多,不過是一齣戲。
讓我們找開心快活去,讓我們尋開心快樂去,
快樂的人生一切是遊戲,歡樂的人生是我和你,
笑一聲醉醒之間,難得糊塗,開心做一齣戲。
萬事由天莫苦求。子孫綿遠褔悠悠。飲三杯酒休胡亂。得一帆風便可收。
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幾時休。冤家宜解不宜結。各自回頭看後頭。
↑回到頂端↑
#207940 - 2003-03-25 16:23:38 Re: Andrea 小姐
小津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2-06-12
文章數: 16611
來自: 香港
各位晚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論什麽困難的事,只要硬著頭皮去做,就闖過去了。
↑回到頂端↑
#207941 - 2003-03-25 16:32:47 Re: ○兩位好友^_^
陳男網事 離線
七星高照
註冊: 2001-01-05
文章數: 7937
來自: 安和樂利天天過
回應:

Dear Andrea

+++您實在是可愛透頂,有趣到「跌渣」,不知起初誰說「但就'捍衛'台灣是中國領土的這部份,

————臺灣當然是中國領土之一部分,
不僅僅大陸同胞,在臺灣真正有頭腦的人士都不會否認這一點。
臺灣主權屬於中國,從法理及事理上無可辯駁。
當然,您可以認為這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您這句話裡面,犯了邏輯上面預設前提的錯誤,
也就是說,只有跟您同樣看法的人才是「真正有頭腦的人」,
這樣子,就沒有什麼好討論的了,是不是呢?
我看獨孤兄也是很有討論誠意的人,所以提出這一點邏輯上面的問題就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皓天舒白日。靈景耀神州。列宅紫宮裏。飛宇若雲浮。
峨峨高門內。藹藹皆王侯。自非攀龍客。何爲歘來遊。
被褐出閶闔。高步追許由。振衣千仞岡。濯足萬里流。

擔任易經版的版工,功能祇是維持版面的秩序而已,
請勿來信私下請求解卦。

算命,是根據一個人過往生命軌跡,對未來所做出的預測。
***************************************************
↑回到頂端↑
#207942 - 2003-03-25 16:47:19 Re: ○兩位好友^_^
獨孤無妄 離線
亢龍有悔
註冊: 2002-07-13
文章數: 989
來自: 大陸地區
Dear 陳男網事


臺灣本身是否主權尚未定論? 無知人士的答案肯定為是 , 因為它們所
持的論點不外是三藩市和約中未對臺灣主權歸屬有所討論 , 因而很沒知
識的即推斷臺灣仍然維持其無主地位 .
論述中國合法取得臺灣主權應從兩方面著手 , 其一為和約 , 其二為先
占, 本文將先從和約論述起:

由 spotlightony 與 cathay 合著
聯絡信箱: [email protected] 請來信指教

台澎由馬關條約割讓日本後,在二戰的一九四三年的開羅會議, 中美英發
表了 "開羅宣言"如下原文)

-----------------------------------
"The several military missions have agreed upon future military
operations against Japan. "The three great allies expressed their
resolve to bring unrelenting pressure against their brutal enemies
by sea, land, and air. This pressure is already rising.
"The three great allies are fighting this war to restrain and punish
the aggression of Japan. They covet no gain for themselves and have
no thought of territorial expansion. "It is their purpose that Japan
shall be stripped of all the islands in the Pasific which are she
seized or occupies since the biginning of the first world war in 1914
, and that all the territories that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
Republic of China.
-----------------------------------

最後三行主張日本必需將偷自(stolen from)中國的土地如滿州台澎歸還
( restored) 中華民國( the Republic of China) 開羅宣言的重要性不
是因為三國元首的聲明,而是它後來被國際法律檔引用,並不須要簽字,
因解釋條約有一相當重要之原則 - 引入原則,而引用它的國際條約中 ,
各當事國均簽了字 (視宣言為原則)!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 Vienna Co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
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
就解釋條約而言 , 上下文除指 " 連同並言及附件在內之約文 " 外.....

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公約本項對於引入原則的明文強調 , 而把開羅宣
言視為降書中的一部份,是故本宣言當然有國際法上的效力而對日本發生
拘束力.最重要者,是開羅宣言之所以備忘錄形式紀錄 , 其主要原因乃在
戰時國際法不同於平時國際法,敵對間之交戰國很顯然無法於當時共同簽
字,故由他國暫行擬定條文而交由戰敗國日本批准後生效.

至於日本降書是如是說, 原文如下: (節錄和中華民國相關者)

-----------------------------------
INSTRUMENT OF SURRENDER

We, acting by command of and in behalf of the Emperor of Japan,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and the Japanese Imperial General
Headquarters, hereby accept the provisions set forth in the
~~~
declaration issued by the heads of the Governments of the United
~~~~~~~~~~~
States, China, and Great Britain on 26 July 1945 at Potsdam, and
~~~~~~~~~~~
subsequently adhered to by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which four powers are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Allied Powers.
我們,受日本帝國.日本政府.日本軍部之命,接受所有由美國.中國.和英國
政府制定的波茲坦宣言,及其後和蘇維埃政府發佈之宣言...

We hereby proclaim the unconditional surrender to the Allied Powers
of the Japanese Imperial General Headquarters and of all Japanese
armed forces and all armed forces under the Japanese control
wherever situated.
We hereby undertake for the Emperor,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and
their successors to carry out the provisions of the Potsdam
~~~~~~~~~~~
Declaration in good faith, and to issue whatever orders and
~~~~~~~~~~~~~~~~~~~~~~~~~~~ (注一)
take whatever actions may be required by the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ers or by any other 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of the
Allied Powers for the purpose of giving effect to that Declaration.
我們天皇和日本政府及其後繼者必將實施波茲坦宣言......

MAMORU SHIGMITSU
By Command and in behalf of the Emperor
of Japan and the Japanese Government
天皇及政府代表 重光葵

YOSHIJIRO UMEZU
By Command and in behalf of the Japanese
Imperial General Headquarters
日本軍部代表 梅津美治郎
-----------------------------------

這是一份正式的國際檔,各國及日本都同意波茲坦宣言,也等於承認了
開羅宣言做為原則,很多人都以為宣言沒簽字一定無效,重點是: 它們一
旦納入了正式合約之中,就是被做為法律原則實行,除非相關國家重訂新
約否定前約,否則這就是新的現狀!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降書是由戰區司
令作代表而簽署 , 效力明顯不及由兩國國會及元首同意通過的國際條
約 . 但是請別忘記 , 降書目的乃在結束戰時狀態平時國際法之重新適
用乃在降書簽訂之後 , 故依據戰時國際法原則 , 在非常時期下之條約
簽署不同於平時國際法中條約之簽署 , 戰區作戰司令乃代表該國對外之
最高代表 , 是故其所簽署之條約自然對該國有完全之拘束力.

另外,本文中所標記出來的數點地方,正是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中美
英三國共同發表的波茲坦宣言(Potsdam Proclamation)部分內容,其前言
和原文節錄如下(和台澎相關者):

-----------------------------------
1. We,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President of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Prime Minister
of Great Britain,representing the hundreds of millions of our
countrymen, have conferred and agree that Japan shall be given an
opportunity to end the war.
我們,美國總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大英首相同意日本應被給予機會停
止戰爭

8. The terms of the Cairo Declar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and
Japanese sovereignty shall be limited to the islands of Honshu,
Hokkaido, Kyushu,Shikoku, and such minor islands as we determine.
開羅宣言的條件一定要實現,日本的領土限定在我們決定的範圍內
-----------------------------------

開羅宣言的效力在此顯現 : 其被波茲坦宣言包括了進去,而後來波茲坦宣
言被日本的降書做為原則,也就是說各國和日本皆同意這波茲坦宣言和開羅
宣言的原則! 國際法外行彭明敏之所以會得出開羅宣言與波次坦宣言不具
法律效力的言論, 乃是因為他不懂國際法中的引入原則 (前已提及引入原
則之法理) 所以會誤認兩宣言的效力. 另外 ,另一大法律外行沈建德則緊
咬所謂的 " 開羅宣言僅為一紙新聞稿 "; 根據他所引述的美方檔案資料
(該員在文章中根本就沒有表明是哪里來的資料, 不過就當作他真的有查過
這份資料好了, 該文請見 http://www.wufi.org.tw/cairocom.htm ), 其
一再強調宣言的無共識性, 但根據我方史料 ( 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篇 -
對日抗戰時期第三篇 - 戰時外交 , 秦孝儀編 , 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出版
)中之會議摘要記載, 英方代表原本主張 " 台澎地位當然由日本放棄 "
但在我國代表力爭下終於維持 " 台澎歸還中國 " 之字樣 . 沈氏之言, 不
攻自破.

此外,請注意降書中注一之部分日本所言 " 以誠信原則實現波茲坦宣言
..... " 云云. 何謂誠信原則? 稱誠信原則者,乃以善意及有效並合理之
方式解釋並實現波茲坦宣言,並努力謀求當事人真意之實現 .
我們再來看看此處所論之波茲坦宣言關於臺灣部分的內容:

-----------------------
that is, at the beginning of World War I. Manchuria, Formosa,
~~~~~~~~~
and other territories taken from China by Japan were to be restored
~~~~~~~~~~~~~~~~~~~~~~~~~~~~~~~~~~~~~~~~~~~~~~~~~~~~~~~~~~~~~~~~~~~
to China. The three powers were "determined that in due course Korea
~~~~~~~~
shall become free and independent."
.....日本自中國所奪取之臺灣等領土需歸還中國...... (標記部分)
-----------------------

日本既然於降書中明示遵守波次坦宣言中之條款,而開羅宣言又因引入原則
而成為波次坦宣言之一部份,依據條約善意而有效解釋之結果,當然可認日本
真意為歸還臺灣主權.

二. 駁依據三藩市和約所稱之 "臺灣主權未定說"

至於所謂臺灣地位未定論,最早是由美國人 Ely Maurer 於1958年所提出的
" Legal Problems Regarding Formosa and the Offshore Island " 文章,
(刊登在 Department of of State Bulletin,VolumeXXXIX [39],NO.1017)
其所抱持之論點則是在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四十八國簽署三藩市對日和約,
有關臺灣主權之部分如下:

------------------------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 Signed in San Fransysco

Article 2 of chapter II :
(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 (注二)

日本應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的權利、許可權及請求權

但其後又注明「該條約的本身將不決定這些島嶼的未來歸屬」。
--------------------------

一些人希望以此做為臺灣地位未定的來源;但作這種主張,則將出現兩個邏
輯推論上的問題 :
其一為請注意日本在三藩市和約中的用語 : right 而非 sovereignty.
(見注二)換言之 , 日本所放棄者乃 "right" 而非 "sovereignty" ; 至於
此二字究竟有何差別? 查稱 right 者, 系指所有一切權利及利益, 但是否
包括主權 (sovereignty) 在內? 查 sovereignty 一字, 在牛津字典中之
意義, 系指 "一國至高無上 (supreme) 的統治權力", 換言之, 就該字本
身涵義而言乃是獨立而特出於所謂的 "權利" (right) 而有顯著差別的.
至於其後所稱之 "title", 中文將之譯成 "所有權" (ownership), 但事實
上我們能將之解釋成與主權同義的所有權嗎? 查所有權者, 乃系私法上人
對物之權利主張, 與主權乃是概念完全不相同的兩個名詞, 故 title 一字
本身, 事實上指一國對該領土的名義上權利, 與主權並不相同, 一國缺乏對
該土地的名義上權利 (title) 並不代表對於該土地的主權 (sovereignty)
不存在, 主權乃是名義上權利的上位概念. 國際上幾個相當顯著的例子諸如
巴拿馬對巴拿馬運河沿線, WWII 之前的埃及對蘇伊世運河, 及過去中國領
土內的租借地等等, 都是有 sovereignty 但卻無 title 的實例. 換言之,
日本在三藩市和約中根本就沒有放棄對台澎等地的主權, 該條款之後的附加
保留款根本是廢話, 當然, 其主要目的乃在顧及當時中國政府法統地位的不
穩固以及國共兩黨爭執中國合法代表權的現實所致. 總而言之, 日本當時對
於台澎仍然有處分權.
其二則更為明顯 - 中國根本未在三藩市和約上簽字,三藩市和約完全無法拘
束中國抑或是解決中日間之任何爭議, 因而這點更是動搖了該和約的法理上
不穩性. 日本國際法學者入江啟四郎也說:就法理論而言,中國既未三加此一
講和條約,且依該條約第二十一條受益條項,或是第二十五條中段及後段的
非當事國條項規定,應無法主張對臺灣的領土權。但是,開羅宣言、波茨坦
宣言及投降文書的領土條項依然對中國有效.

其後中華民國和日本自行訂立中日和約 (Treaty of Peace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Japan, 1952.4.2 如下:

-----------------------------------
第四條:將中日兩國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專約
與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第十條:臺灣、澎湖的人民與法人,全是中華民國的人民與法人
-----------------------------------

關於條約中所定因戰爭而歸於無效之約定, 中國早在開始對日宣戰時, 即
已全面廢止對日所有條約, 宣戰文書有關廢約部分節錄如下:

-----------------------------------
國民政府發表對日本宣戰佈告 1941.12.09

(省略)...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
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佈告
-----------------------------------

條約是否得以片面廢止? 警大海上員警學系姜皇池教授曾著文采否定見解
( 見兩國論與國家定位, 學林出版社, 黃昭元等合著 ) 並據以作為臺灣
主權未定的基礎. 此種看法, 忽略了前後條約合併解釋的重要原則. 誠然
條約得否因單方意思表示而片面廢止仍有爭論, 但前引之中日和約已經明
白表示條約廢止之意思, 且兩國既有簽約明示, 則顯然系肯定中國政府先
前之廢約表示為有效而溯及既往的解除兩國間所有條約, 換言之, 中日和
約對於馬關條約廢止臺灣回歸中國的合意其實只是兩國間將臺灣主權歸還
中國的再一次確認罷了, 薑氏所持觀點之荒謬, 由此可見, 實有愧於其身
為教授之尊.

行文至此, 或有見解質疑日本投降檔 (Instrument of Surrender) 是
否真有領土移轉之效力?
要討論降書的國際法效力, 首先要來看國際間如何定義條約的意義及其解
釋方法, 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有關條約之規定如下:__ (摘錄)

--------------------
維也納條約公約法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第三十一條
第一項:
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並三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
意解釋之
第三項:
應與上下文一併考慮者尚有
a . 當事國嗣後所定關於條約之解釋或其規定之事用之任何協定
b . 嗣後在條約適用方面確定各當事國對條約解釋之協定之任何慣例
c . 適用於當事國間關係之任何有關國際法則
--------------------

稱 "instrument" 者, 乃指正式的法律檔 (formal legal document)
, 若該檔之簽署主體為國家與國家之間, 則當然為一份正式的 "國際
法律檔", 是故降書顯然屬於正式國際條約之一種. 該日本降書本身既
屬於一正式之國際條約, 因而得以適用本條約之解釋原則.

本條第一項的規定, 即是國際法上解釋條約的帝王原則: "條約不得為無
效解釋" (Ut Res Magis ValentQuam Pereat); 亦即解釋條約之原則為將
其內條款作有效解釋, 除非有特別約定, 不得視為無意義, 換言之, 前述
日本降書之中日本引用開羅與波次坦兩宣言交還臺灣於中華民國之明文不
得以無效解釋將之否定, 是故中國與日本所簽訂之本條約除非有特別證據,
不得視為無意義之情形極為明顯.

至於依第三項之規定, 應依照中國與日本之真意因而依據善意解釋 (La
Bonne Foi) 的原則, 而所謂的善意, 則指依照誠信原則並兼含心理倫理
與真意等要素 , 開羅宣言自然應為正面且積極之解釋而應用到日本降書,
是故依此解釋結果, 日本之真意當然為歸還臺灣. 並觀察日本與中國在戰
後之互動情形:

1945.08.15 日本天皇於接受開羅宣言與波次坦宣言無條件投降
1945.10.10 中國在臺灣舉行國慶
1945.10.25 日本臺灣總督安藤利吉承天皇令在臺北公會堂正式把臺灣主權
交還中國, 中國立即設官恢復統治, 中國立即恢復設官與統治
權力
1952.04.12 日本設駐中國大使在臺北, 並簽訂建交公報

日本除了在投降檔上表明歸還臺灣於中國的意旨, 不但撤軍放棄臺灣主權
, 並主動將主權移交中國, 更在事實上以設公使之行為承認中國對臺灣之主
權, 至於沒有被移交主權的琉球沖繩. 僅止於美軍佔領, 自然又回到日本領
土, 故依據 "解釋法律行為應依當事人真意" 之一般條約解釋原則, 在法理
上認日本確實將臺灣歸還給中國之論理乃毫無瑕疵可言.

三. 駁 "臺灣託管論"

另外, 法律外行沈建德也緊咬過一個觀點, 即所謂的 "託管論", 其主要論
點為 "中國當初系依麥帥之令而託管臺灣" 並舉中國在北越託管之例與麥帥
號令為其佐證.
(見 "中華民國在北越規規榘榘行使員警權" 依照麥克亞瑟第一號命令第1條
規定,1945年9月28日蔣介石的代表盧漢在河內受降時說:「中國軍隊赴越目
的為維護治安、保障和平,任務完,即行撤退」。可見,麥帥1號令的內容就
是維護治安行使員警權,任務完就撤退。因此中華民國在當年的11月就從越
南撤軍回中國。
詳細文章請見

先論所謂的盟軍命令究竟為何?
所謂的 "最高統帥" 麥克亞瑟在1945年日本投降後發出第一號命令, 內容如下:

-------------------
在中國(滿洲除外)、臺灣,及北緯16度以北的法屬越南境內的日本高級將領
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

要論盟軍命令是否有效, 首先需定義出何謂盟軍. 同盟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
團體? 查稱盟軍者, 一般系指二次大戰時與德義日等國為敵對的戰爭間國家,
國際文獻上上通稱其為 "Allied Power". 檔用得不少, 但卻從來沒有人定
義過何謂 "盟軍", 他的範圍在哪里, 最高統帥是誰, 許可權是什麼, 有幾個國
家通通不知道, 連一份口頭或書面的默示協定都無; 與盟軍相近而被定義得
較為清楚的文字, 應為 "Anti-axis Powers" (反軸心國, 此乃出自聯合國
憲章:

----------------
The name "United Nations" was devised by United States 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 and was first used in the "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 of 1 January 1942, during the Second World War, when
representatives of 26 nations pledged their Governments to continue
fighting together against the Axis Powers.)
~~~~~~~~~~~
...(從略)....在二次世界大戰中, 代表了26國一齊誓言繼續作戰對抗軸心國.
-----------------

反軸心國究竟是否即為所謂的盟軍? 先就軸心國本身而言, 其包含了除德義
日三協約國外, 並有其他像墨西哥等不上相且完全不具威脅性的小國. 至於
"反軸心國", 依據上述聯合國文獻, 應有 26國, 但事實上有對日宣戰而後於
1945年九月二日在密蘇裏艦上對日受降的, 卻只有包含中美英蘇澳加法荷紐九
國而已, 換言之, 事實上對抗包含日本在內 "軸心國" 之國家竟然只有九國?
如此一來, 盟軍地位豈不完全崩潰? 其實, 盟軍二字不過是在戰爭中, 結盟的
一方為彼此方便整合為一個對外機制所作出的方便性稱呼, 它基本上算是一個
臨時性團體, 不具有當事人能力亦或是法人地位, 其對外關係不明, 內部關係
更是從來沒有人探討過, 而三戰國間更是各為己利而互不承認領導地位. 所謂
的反軸心國 26國中, 一共只有九國對日宣戰並對日受降, 而剩餘的 17國則因
無利害關係而根本沒有與日本有事實亦或是名義上戰爭關係 - 顯然盟軍與軸
心國間之團體性完全不具有法理基礎. 也因為盟軍本身並不具有國際法上之國
際團體身分, 故國家與國家及戰區與戰區間相互獨立, 互不隸屬而沒有最高統
帥以避免利益爭執, 中國考量到不平等條約之廢除而對德對義宣戰 (1941.12.09)
, 法國考量到對越南主權而對日宣戰, 蘇聯則最為明顯 - 意圖在中國獲取利
益而於日本投降前一周對日宣戰, 故很明顯的, 只有在國與國間有真正為宣
告戰爭的意思表示才會有戰勝戰敗國的出現, 也才會有權利義務的轉變與個
別條約間的簽訂, 所謂的盟軍與其所代表的國家都不具有國際法上的法理地
位元, 是故非屬國際組織的盟軍命令究竟有無拘束性, 不辯自明.
另外要說明的, 是沈氏弄錯了麥克亞瑟與盟軍的地位, 麥帥乃 "美軍" 西南
太平洋戰區統帥 (SW Pacific), 並非什麼盟軍最高統帥, 至於蔣介石身居的
"中國戰區最高統帥" 也不過是中美兩國協議劃分戰場後的妥協, 藉以避免備
多力分, 對己不利, 完全不具法律效力. 而日本投降後麥帥之所以會以戰勝
國姿態前往日本從事改革工作, 則是因為日本由美軍佔領而負責改革憲法與
國會之故, 與盟軍毫無關係, 此由麥帥所搭乘之全白卻漆掛有美軍旗幟而非
聯合國之飛機即可看出, 而日本戰後需個別對其宣戰國簽訂和平條約卻非僅
一對盟軍之整體條約亦是.

由以上之論證談到領土託管 (trust territory), 我們就可以很明顯的看出,
盟軍不是法人機構, 其本身法理性質亦有問題, 根本就無權受各國所托管理
土地,怎會有託管之情形? 而事實上, 國際法歷史上也從來沒有國際團體托
管他國領土之情形出現, 更遑論毫無法理根據的盟軍了.
由以上可見, 沈氏的文章既沒品質也沒水準, 連國際條約與國際法原則都引
不出來, 甚至引用檔還會用錯, 根本就禁不起我的一辯, 駁他的文章還會
降低我的水準 - 那些去相信他的腦袋裏肯定裝的是狗屎, 建議想引他文章
來反駁我的先把本篇文章讀完再說, 裏頭寫得已經很清楚了.

或有見解將同盟國定義為 "聯合國", 並舉出日本對中國降書中的 "聯合國"
三字作為法理基礎 (注三處):

---------------------
日本降書全文

一、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已向聯合國最高統帥無條件投降.
~~~~~~ (注三)
二、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
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
委員長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區域內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之將領,願率領所
屬部隊,向蔣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四、本官當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區域內之全部日本陸海空各級指揮
官,及其所屬部隊與所控制之部隊,向蔣委員長特派受降代表中國戰
區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上將及何應欽上將指定之各地區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立即停止敵對行動,暫留原地待命,所
有武器、彈藥、裝具、器材、補給品、情報資料、地圖、文獻檔案及
其他一切資產等,當暫時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飛機場一切設備,艦艇
、船舶、車輛、碼頭、工廠、倉庫及一切建築物,以及現在上第二款
所述地區內日本陸、海、空軍或其控制之部隊所有或所控制之軍用或
民用財產,亦均保持完整,全部待繳於 蔣委員長及其代表何應欽上將
所指定之部隊及政府機關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區域內日本陸、海、空軍所俘聯合國戰俘及拘留之人民
,立予釋放,並保護送至指定地點。
七、自此以後,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區域內之日本陸海空軍當即服從蔣委員
長之節制,並接受蔣委員長及其代表何應欽上將所頒發之命令。
八、本官對本降書所列各款及 蔣委員長與其代表何應欽上將以後對投降日
軍所頒發之命令,當立即對各級軍官及士兵轉達遵照,上第二款所述
地區之所有日本軍官佐士兵,均須負完全履行此項命令之責。
九、投降之日本陸、海、空軍任何人員,對於本降書所列各款及 蔣委員長
與其代表何應欽上將嗣後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遲延情事,各
級負責官長及違反命令者願受懲罰。

奉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命簽字人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陸軍大將
岡村寧次(簽字蓋章)昭和二十年(西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時
零分簽字於中華民國南京。代表中華民國、美利堅合眾國,大不列顛聯合
~~~~
王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並為對日本作戰之其他聯合國之利益
(注四)~~~~~~~~~~~~~~~~~~~~~~~~~~~~
,接受本降書於中華民國三十四年(西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時
零分簽字於中華民國南京。
中國戰區最高統帥特級上將蔣中正特派代表中國陸軍總司令
陸軍一級上將 何應欽印
----------------------

此說乍聽之下頗為合理, 但卻忽略一點: 聯合國之成立時間為 1945.10.25
而前引降書之簽定時間卻是 1945.09.09 本條所稱之聯合國在當時根本就不
存在, 何來向聯合國投降之有? 向一個根本不存在的國際組織投降合什麼國
際法理? 是故依照條約公約法善意及有效解釋條約的原則 (三照前引維也納
條約公約法); 至於何謂善意有效解釋? 這是指依據誠信原則與良善態度合理
解釋條約或降書等國際檔, 例如降書中所稱之聯合國於當時不存在, 故應
將其作有效解釋成盟軍, 但盟軍之定義又不明白, 是故將其解釋成中國最具
合理性, 但如果因為降書中所稱受降物件含糊不明因而作成該降書投降無效
之解釋而否認降書效力, 則為前稱應該嚴格禁止之 "無效" 解釋而完全不合
法理, 因而日本毫無疑問的是向中國投降.

亦有人將降書尾端之 "代表....利益" (注四) 解釋成為臺灣系盟軍交付台
灣託管之根據, 但事實上如此嗎? 如果閣下曾仔細看過降書, 就會發現到
其中所稱之 "代表其利益" ;"代表其利益" 與 "代表" 可差得很遠, 明眼人
一分即出, 更何況在所有日本所簽過的降書中, 只有交給中國這一份出現了
他國國名, 其他所有日本在亞洲各區所遞交的降書例如朝鮮半島區或西太平
洋與菲律賓區均無 - 同樣是受降豈有向美國與向盟國之分? 三照戰後臺灣
一地之對外關係, 可見到日本將駐中國大使館設在臺灣.承認中國合法政府
主權在臺灣的地位, 美國各國也同樣把駐中國大使館設在臺灣, 甚而與當時
代表中國合法政權的國民黨政府簽訂防禦中國領土臺灣的條約, 而各國都設
駐中國大使在臺北, 並三考中國政府自臺灣光復後與本島有關之接收日產爭
訟事件諸如 49臺上1912 等判例皆稱是 "接收敵偽財產而歸國庫所有"等判
決內容, 更可得知世界各國均認知到臺灣系由日本歸還給中國, 而中國亦以
接受主權歸還之地位對臺灣行使主權, 行文至此, 可知臺灣主權之法理上地
位確定歸屬中國則毫無瑕疵可言.

至於那些把越南朝鮮等地扯進來的外行言論, 則是完全對國際法無知的論理.
中國因廢止馬關條約而重新對朝鮮所獲得之主權, 早已於開羅宣言中已言明放
棄並認應使之獨立, 尊重國際法的中國自然不會對之再行主張.

---------------
Cairo Conference 1943

Japan will also be expelled from all other territories which she has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The aforesaid three great powers, mindful
of the enslavement of the people of Korea,are determined that in due
course Korea shall become free and independent.
~~~~~~~~~~~~~~~~~~~~~~~~~~~~~~~~~~~~~~~
---------------

而越南一地, 則仍為法國屬地, 中國怎會意圖染指? 國際法外行一言, 不值一哂.

臺灣一地之主權歸屬十分明顯, 前已述及.







編輯者: 獨孤無妄 (2003-03-25 16:48:0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到頂端↑
#207943 - 2003-03-25 17:03:40 Re: ○兩位好友^_^
陳男網事 離線
七星高照
註冊: 2001-01-05
文章數: 7937
來自: 安和樂利天天過
Dear 獨孤兄:
您還是沒有解答我說的預設前提的問題。您提出這麼多法律文件,這讓我非常佩服,不過我想要提醒您一件事情,這個世界上不會有人對確切沒有爭議的問題花功夫研究的,既然有人花那麼大的功夫來研究這個課題,這可以很有理由來推論,這件事情不是那麼確切不移的。
另外,您提到漢唐盛世,那漢是指漢武帝嗎?您知道漢武帝晚年全國人口剩下不到一半嗎?唐朝,那就是開元之治為頂點,您知道,在天寶年間,因為向西域和南詔用兵,留下許多令人傷感的詩篇嗎?翻翻杜甫的詩集吧,裡面有很多喔。中國自古以來,歷史上為人所津津樂道的時代,一是春秋戰國,二是三國時代,另外康雍盛世也蠻不錯滴,這和統一不統一似乎沒有什麼大關係。您說是嗎?
我無意在這裡陷入對於中國和台灣之間許多歷史情結的爭論,我只是就您的立論,從邏輯上面提出我小小的疑問。我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每個人都可以有他的看法,所以,我完全尊重您表達您自己「個人」意見的看法的權利,但是千萬不要把自己的看法認為是「真正有頭腦的人」的想法,因為每個人都只能看到他的世界裡面所能看到的,我也是一樣,或許我所說的您有您的看法,那麼,歡迎討論,可是,我不能同意您能夠代表任何其他人發言,讓我們還原事情的本質,每個人都就自己的看法,誠實的來討論、交換每個人的生活經歷和自己的相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皓天舒白日。靈景耀神州。列宅紫宮裏。飛宇若雲浮。
峨峨高門內。藹藹皆王侯。自非攀龍客。何爲歘來遊。
被褐出閶闔。高步追許由。振衣千仞岡。濯足萬里流。

擔任易經版的版工,功能祇是維持版面的秩序而已,
請勿來信私下請求解卦。

算命,是根據一個人過往生命軌跡,對未來所做出的預測。
***************************************************
↑回到頂端↑
#207944 - 2003-03-25 17:32:02 Re: 字數太多 沒人看的
crybaby 離線
終日乾乾
註冊: 2002-02-11
文章數: 161
來自: u.s.a. homesick
I read it!!
↑回到頂端↑
Page 8 of 9 < 1 2 3 4 5 6 7 8 9 >



板主:  華阿姨 
Google 搜尋
七嘴八舌
Facebook 塗鴉牆
最多貼文者 (30 天內)
mikomiko 219
hui 114
紅兒 104
謝尚橗 63
CHC 55
jcj 44
九流術士 35
雙斗魂 23
golden621 22
尖叫孬塞福 19
yungshow 19
LOOz2023 18
依法不依人 18
過來人 18
元利 15
最新議題
今晚6.18,伊朗警告今晚會有世紀後難忘
事件發生,是什麼事情??

by golden621
2025-06-18 18:36:25
問r姓友人2026年運勢:盈虛消息總天時
by 圓仔寶寶
2025-06-18 12:02:34
問蔡姓友人2026年運勢:一山如畫對清江
by 圓仔寶寶
2025-06-18 11:35:04
近期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嗎?
by Linda♥
2025-06-18 07:18:00
今天6.18日,伊朗會否用核武?
by golden621
2025-06-18 02:05:41
想問爭取工作升職的機會大嗎
by 阿甫
2025-06-17 14:22:42
官殺相混命例彙整
by 雙斗魂
2025-06-17 10:14:24
夢見中獎?可以真實贏得獎金嗎??
by LOOz2023
2025-06-16 22:07:27
請問原公司還可以繼續待下去嗎?
by LOOz2023
2025-06-16 21:53:12
最近是不是職場上犯小人?
by LOOz2023
2025-06-16 21:12:01
誰在線上
1 線上使用者 (1 隱形), 41 Guests and 12 Spiders online.
Key: Admin, Global Mod, Mod
最新使用者
我的快樂時代, hihi0933729, derick, WolfTsai197802XXXX, a8565
81756 註冊使用者
討論區統計
81756 使用者
54 討論區
222086 議題
2159772 文章

最高線上使用者: 3332 @ 2025-04-24 03:32:48

本站是個命理討論的園地,如果您要問命,請務必詳閱各板板規,遵守發問規則,不要只留個生日或是命盤, 其他什麼都沒提。貼命盤的方法請特別注意算完命盤後的文字說明,不要貼個沒人看懂歪七扭八的命盤, 貼錯命盤及未遵守板規者,文章很有可能被不預警刪除 另外,如果您提了問題,而有人回覆的話,不論對與錯,請務必多上來回應論命者, 我們不歡迎那種提了問題就等人回答,也不回應的人。我們需要的是,「良好的互動」及「長期的追蹤」。
本站大多數的討論區都得要註冊才能發言,您若是要張貼討論,請務必註冊為使用者, 如果您忘了您的密碼,請在登入」的畫面, 輸入您的帳號,再按一下我忘記我的密碼了」, 此時系統會寄一封信到您當時註冊的 Email 信箱裡面, 裡面則附有一個臨時密碼,請您拿到密碼後用此臨時密碼登入。登入之後可以在 編輯個人檔案」裡面修改成您習慣的密碼。
logo
欣洋網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