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卜占法(一)
龜卜占法,《史記》中的《龜策列傳》,清朝初期胡煦的《卜法詳考》,記之頗詳。
《史記.龜策列傳》其記載的龜卜方法是依據兆象的頭、身、足的形象來卜事。例如:
“卜求當行不行。行,首足開;不行,足斂首仰。”(龜策傳)
絲毫見不到套用五行的記載。相反,成書於
唐代的《太白陰經》、元代的龜卜之書《玉靈聚義》卻把五行運用於兆象來卜事。這正應了司馬遷所說:“三王不同龜,四夷各異卜,然各以決吉凶。”(《史記•太史公自述》)
《玉靈聚義》是元代陸森所撰。在書中陸森言:“仆幼得家傳,長專龜理,所傳奧旨,三世於茲……況龜卜之學,心口相傳,不記文字,苟以龜毛兔角之語,不究本源,後使訛訛相聞,禍福奚準?”(第18頁)[4]此書雖然俚俗不文,但因為陸森繼承了家傳龜卜方法,所以此書極可能保存了某些民間流傳的龜卜古法和某些佚書遺文的內容。我們就以《玉靈聚義》和其他關於龜卜的資料探討與京房五行易相類似的兆象“分宮說”。
《玉靈聚義》說:“龜者,太陰之化生也。上應玄武之宿,下應水位之精,天地一靈物耳。禹王之世,神龜負文,故是以洛書出焉。聖人則之,因取其陰腹灼以陽火,陰陽相激,而遂成文法。”(第18頁)[4]這說明龜卜之時採用龜的腹甲。又言:
“《三禮圖》曰:‘春灼後左,夏灼前左,秋灼前右,冬灼後右。’
春灼後左者,寅位屬木也;夏灼前左者,乃巳屬火也;秋灼前右者,乃申屬金也;冬灼後右者,亥屬水也。”(第37頁)[4]意思是說,龜的背甲上可以劃分成四個區域,分別對應春、夏、秋、冬四季。按照占卜時間的不同選取不同的取得兆象的部位。為清楚起見,我們特制定龜背甲四季五行表(如表二):
表二 龜背甲四季五行表
前左五行:火夏季 前右五行:金秋季
後左五行:木春季 後右五行:水冬季
用火在龜的腹甲上燒灼之後,在龜甲上的四個區域內就會形成千變萬化的兆象,古人就根據四季的五行給予兆象加以分類。龜腹甲上的四兆五行如表三所示:
表三 龜腹甲上的四兆五行表
甲乙金兆 丙丁火兆
甲乙水兆 丙丁木兆
注意表格中的甲乙、丙丁是龜卜中的專有名詞。在龜甲下面正中有一長的紋路,正好把龜甲分成左右兩部分。對於這條紋路,古人有個專門的名稱,稱之為“千里路”。千里路左邊稱“甲乙”,右邊稱“丙丁”。我們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兆象的整體五行屬性與上面表格的四季五行並不對應。對於這個現象,清人胡煦在《卜法詳考》卷七中說:“甲乙以金論,丙丁以火論,何也?蓋覆龜而視之。”(第171頁)[4]意思是說我們燒灼腹甲、觀察兆象的時候是面向腹甲的。這樣甲乙金兆區域就正好對應於龜之背甲所代表的秋季,五行屬金;丙丁火兆區域正好對應於龜之背甲所代表的夏季,五行屬火;甲乙水兆區域就正好對應於龜之背甲所代表的冬季,五行屬水;丙丁木兆區域就正好對應於龜之背甲所代表的春季,五行屬木。
《三禮圖》所說的左、右、前、後是透過烏龜背甲投影在烏龜腹甲上的方位。實質上腹甲上的兆象的五行屬性是依據其對應的背甲四季五行決定的。這樣依靠兆象所在的季節就把千變萬化的兆象歸屬為四大類:木、火、金、水。而京房把千變萬化的卦象歸屬為五大類:木、火、土、金、水。京房以八純卦所在方位和時令之五行作為“卦象”的整體五行屬性;而龜卜法則以兆象所在的四季、方位為“兆象”的整體五行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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