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搭檔每天17:00下班,我至少加班到19:00
星期六/星期天放假的日子要準備上班
老闆出了手機要隨身並回覆客戶,對方跟老闆年資更長也沒有手機
搭檔不想做/做不來的都我做
搞活動/講座都我去沒補假(5:30起床,7:15到會場工作到19:00)
輪休的時候又不算數
老闆食言等等...
而2人之間的工資差不多
跟老闆反映以後,老闆只說分開2人的座位/工作
叫我不要怪對方
到底是我做錯/還是太計較嗎?
星期六/星期天放假的日子要準備上班
老闆出了手機要隨身並回覆客戶,對方跟老闆年資更長也沒有手機
搭檔不想做/做不來的都我做
搞活動/講座都我去沒補假(5:30起床,7:15到會場工作到19:00)
輪休的時候又不算數
老闆食言等等...
而2人之間的工資差不多
跟老闆反映以後,老闆只說分開2人的座位/工作
叫我不要怪對方
到底是我做錯/還是太計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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