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之前我的判斷就有局限性了,因為我的判斷重點在於,金星和火星有月亮之光線轉移。但是金星同時也代表我的第2宮,火星代表我。假如根據這點判斷失主能夠找回錢財,那也能代表我也有機會可以得到這筆錢。
終於懂了你在思路邏輯上的困惑了。我用邏輯式子把它釐清一下。或許就清楚了!
命盤上顯示的如下a,b兩式,你搞不清楚此火是(我)還是(他財),此金是(我財)還是(他)?
1宮的宮主星(火)=7宮的財星(火)-----式子a
7宮的宮主星(金)=1宮的財星(金)---式子b
就現實情況分析,你撿到錢,錢在你手上或送警局沒人認領前都可說你是暫時所有人,所以式子b只需看右邊。就是說金星就只代表我財,這是現在進行式。如果有一天有人拿回了錢包,1宮的財變成了7宮的財,這個狀態就被打破了。此時也只需看式子a右邊。如果有上述情況發生,我財與他財必定有一個交換的過程。在這個例子裡,是金過水給月再過水給火。
如果你說只看ab兩式左邊宮主對宮主如何?也是可以。但概念略有不同,因為是人對人,可能要碰面交接。
另外一個我們先看式子b右邊的原因是1宮財沒有星落入,我們優先取用宮主星。那7宮財有土星落入如何?土星與所有星無相位關係,只能算是串門子不發生代行職權的情況。
上述問題的產生在於六合宮位的宮主星相同,如果有一天總共有12顆大星,每宮分配一個就不會產生困惑了。
剩下的一個疑問是就算該學生拿到錢,你也可以分10分之1的錢(500元),為何你都沒拿到呢?一般丟失的人上道的話都會主動給點小費,如果他不上道,撿拾人也可以要。為何都沒發生呢?你要不要論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