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雄祿仙傳補遺
◎論食傷為用神
根據八字中五行六神的結構,在下列的十種情況下,必須以食傷為用神。
一 身旺無財星官殺,用食傷吐秀。
二 財星被劫,無官殺護財,食傷是用神。
三 印綬生比劫,比劫剋財星,食傷是通關之神。
四 身弱,財星官殺旺強,有食傷。
五 財旺,印綬比劫皆弱,有食傷。
六 比劫財星戰鬥,食傷是通關之神。
七 比劫旺,財星官殺有力。
八 財星旺,印綬比劫多。
九 日主有根,官殺旺,無印綬,有食傷。
十 比劫食傷二行相生;外二行格。
一 身旺,無財星官殺,用食傷吐秀
古人論命,首重官殺,其次財星。身旺之造,先求官殺,命局中無官殺,方看財星。
現代人算命,先求財,後求官。身旺,財官有力,有機會富貴雙全;身旺官殺有力而無財,貴而不富。貴者,當官的,任高職位的,知名人物等。
書云:陽刃重重喜食傷,若逢官殺也遭殃。
其意是,身太旺,無財星官殺可用,又非從旺,從強的格局,則以食傷為用神。身旺以食傷為用,逢官殺運,難言吉利。
丁甲癸丁例
卯寅卯巳一
甲生於仲春,已屬身旺,再見專祿,陽刃時,身旺極;局中無財星官殺,喜見丁火傷官,得旺氣於巳,用神有力,是有大作為之命。
傷官是才藝,專長,耕耘,肯拼敢沖,也代表非法的行業,屬下員工。以食傷為用神之命,須親力親為。凡是與食傷有關之人事物,皆有利於命主的成就。
書云:傷官無財,雖巧亦貧。那是針對古代社會背景結構而言。
時代不同了,當今的社會,只要大運不逢官殺印綬,還是生財有道之命。因此。
「傷官無財,雖巧亦貧」,應改為:傷官無財,發奮圖強,必巧必順。
乙癸乙甲例
卯亥亥子二
癸水生於立冬後十八天,得時得令得地,身旺。身旺而無財星官殺,唯有以食傷吐秀為用,年月時干甲乙木傷官食神得根於亥卯,用神有力,勤勞致富之命。
乙庚癸甲例
酉子酉申三
庚金誕生於酉月,月刃格,已夠旺,再得歲祿,陽刃時,身極旺。書云:陽刃駕殺,威震邊疆。局中無殺,甲乙財星無根;
書云:身旺。財官死絕,僧道之命。其意是,身旺而無財官,多為無妻兒之命。但不代表一事無成。
本造癸水得祿於子,用神得祿。八字的理論,凡是用神有力,就是有作為之命,有富貴的條件。以食神傷官為用神,可多勞多得,甚至勤勞致富。
丙辛戊乙例
申酉子酉四
辛生子提,雖曰長生之地,論八字五行的力量,陽干得長生屬有力;陰乾得長生,屬無根。
書云: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辛金日主,得歲祿,專祿於酉,得帝旺在申,休金變旺金。身旺喜見財官,乙木偏財,丙火正官,
皆無根,其力皆至弱,有如虛設。至弱者,不能成為扶抑法的用神,身旺有財官而不能成為用神;
身旺喜洩,唯有以司令之水為用,以司令之神為用,非富即貴。
傷官為用,忌逢官殺印綬,用神旺可洩,逢財星亦妙,比劫能生傷官,逢金無妨,
癸己壬癸例
酉未戌未五
土旺於四立前18天內。本造,己生於立冬前11天,身旺,財無根,食神弱,身旺用神弱,可說是身旺無依,一事無成之命。
例一至例五,皆無比劫透干,以官殺印綬為忌神。喜逢財星。
例六,例七皆有比劫透干,忌官殺,逢印綬無妨。喜逢財星。
如果以用神十六真言來論,則屬於十六真言之二,無抗則從。
比劫食傷旺強,對抗者是官殺,無官殺則從比劫食傷。
壬辛辛戊例
辰酉酉子六
例六:金旺水強,相剋者是火,無火則從金水,用神金水,喜土生金,用神強旺可洩,逢木來洩水,亦吉,火是忌神。
丙乙丙甲例
子未寅寅七
例七:木旺火強,對抗者是金,無金則從木火,木火是用神,喜水來生木,用神旺強可洩,亦喜土來洩火,金是忌神。
二 財星被劫,無官殺護財,食傷是用神。
如果日干以外,最旺者是比劫,與比劫相剋者是財星官殺,
比劫旺,八字中有財星官殺,則官殺是用神,財能生官殺,財為喜;忌印綬比劫。
比劫旺,有官殺而無財星,無印綬,則還是以官殺為用神,喜財來生官殺,忌印綬比劫食傷。
比劫旺,官殺財星皆得祿或旺,則財星官殺相生,與比劫相剋,成戰鬥之象,印綬食傷皆為用神。
比劫旺,無官殺,有財星,財星非無根的天干,亦非逆旺之神;不管八字中有無食傷,食傷是用神。
比劫旺,無官殺,無財星,比劫絕非忌神。
己己壬戊例
巳丑戌子一
男命。生於立冬前七天,己土日主得時得令得地,身旺;身旺喜見財星。壬水刃於子,財強。
身旺財強本是富翁之命。書云:用之為官不可傷,不用官星盡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不用財星盡可劫。恨,年時干戊己劫比爭奪財星,
書又云:財輕劫重喜食傷。用金喜水,忌火土,土為忌,亦喜木來制之。他好賭,雖勤奮工作,亦滿身債。
1981年,丁卯運,第二個孩子,女兒出世後,被妻子趕出家門。至今夫妻還未複合。他妻子靠自己把一對兒女養育成人,還可以買屋買車。
她的八字甲午甲戌壬寅己酉。
乙丁丙丁例
巳丑午酉二
丁火生於午月是建祿格,喜見財星,支全巳酉丑財局,財星有力;年月丁火比肩,丙火劫財,爭奪財星。財星被劫,用食傷化比劫,生財。
夫妻宮見丑土,是本命之精神所在。婚後可得妻財妻力。土為用,金為喜,火旺為忌,木能生火,也忌木。水能制火,逢水亦喜。
可惜五十歲前,火木運居多,不可能有大的成就。除非,夫憑妻貴。
2005年八字初級班的學員之一,他是買賣服裝的,妻子非千金小姐。1997年之前,慘澹經營,有時連吃飯錢,都賺不到。
1997丁丑年,在服裝城,有一間服裝店生意招頂,他厚作臉皮向親友借貸,把生意頂下來,叫太太幫忙。
想不到,會生意興隆,在短短四年內,還把四層的店屋買下來。
壬辛庚丁
辰酉戌酉
他妻子的八字,生於戌月第一階段,金旺,劫財旺,用官制劫,丁火通根於戌,用神弱,無作為之命。她的八字用火,夫的八字火旺;他的八字喜金,妻的八字金旺,
是否夫妻的八字可以互相輔助,還須更多夫妻的八字來印證。
丁丁癸辛例
未未巳酉三
丁火生於芒種前八天,得時得令,身旺。身旺則喜見官殺財星。癸水七殺無根,扶抑法無根的天干不能成為用神;辛金偏財得祿,本可考慮為用神。
惟,時干丁火比肩爭奪財星。書云:用之為財不可劫。又云:財輕劫重喜食傷。
因此,食傷是用神,財是喜神,印比是忌神。比肩是忌神,逢官殺制之,亦屬吉利。五行以土為用神,金水是喜神,忌神木火。
甲庚乙庚例
申子酉寅五
用神十六真言之一,有抗則抗。日干以外最強旺者是年干庚金,與金相剋者是木火。如果八字中有火有木,則火是用神,木是喜神。
本造,有木無火,木被旺金所剋制,須用水來保護木。喜木來助木抗旺金。夫妻宮見子水,是本命之精髓。
凡是用神在日支,須婚後,方有更大的成就,若未婚,既使在用神運中,只能有小成小利。
財弱,身旺,比劫透干,理論上是以食傷為用神;如果八字中的食傷夠強,在這種情況下,其喜用忌神,與上述五例,完全不同。
己丙丁戊例
酉午巳申六
例六生於芒種前不足一天,丙丁得時得令,火旺;戊己的祿旺是巳午,土亦旺;八字的結構是火土二行相生格。宜順不宜逆。
順者,相生也,逆者,相剋也。火土是用神,喜木來生火。也喜金洩土,忌水與用神火土相剋。
丁壬甲癸例
未辰子卯七
例七,水旺木強,與水木相剋者是土。辰是水庫,木的餘氣,未是木庫,火的餘氣,辰未在本造皆非土。用神十六真言之二,無抗則從。
無土與水木對抗,則從水木。水木是用神,喜金來生木,用神強旺可洩,也喜火來洩木,反而以土為忌神。
三 印綬生比劫,比劫剋財星,食傷是通關之神
財星與印綬比劫相剋的。如果財星旺,理論上是以比劫為用,印綬為喜。
命局中:印綬旺,比劫強;或比劫旺,印綬強,如果無財星與印比相剋,用神十六真言,之二,無抗則從,則勢成從強,從旺格。
印比強旺,有財星與官殺相剋,財星非無根的天干,也非逆旺之神;用神十六真言之一。有抗則抗。八字的局面是:印綬生比劫,比劫剋財星。
必須用食傷來救財星。喜財來助財星對抗印比,印比是忌神,尤忌官殺來洩弱財星與印比對抗之力。
戊乙甲癸例
寅巳子卯一
乙木得歲祿,帝旺於寅,身強。子月,癸水得時得令,印旺。書云:身強何勞印相生。身強印旺,喜財來剋印。
戊土通根於巳寅,正財有力,本是剋勤剋儉致富之命。恨,甲木劫財爭奪財星,財星被劫,用神非食傷莫屬。
巳火傷官在夫妻宮,婚後必得妻財妻力,甚至,有機會夫憑妻貴。
庚丁丁甲例
戌丑卯午二
八字中五行的形勢:木旺火強,金弱。用神十六真言之三能抗則抗。木生火,火剋金;金雖弱,
無水洩金,生木,還須扶持弱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因此土是用神。金是喜神,忌神水木火。
如果,本造生於辛亥時,八字是
辛丁丁甲
亥丑卯午
用神十六真言之四不能抗,降。木旺火強,對抗者是金。金弱,有水洩金,生木。水能盡泄金與木火對抗之力。金對抗木火無能為力,唯有從木火。能從木火,是水之功。因此,水是用神。木火是喜神。忌土來剋水,亦忌金來助金。
癸己戊癸例
酉巳午亥三
印綬劫財相生,與印劫相剋者是財星,印生劫,劫剋制財星,通關之神是食傷。
戊庚乙辛例
寅子未酉四
有抗則抗。土旺金強,與土金對抗者是木。乙通根未寅,木強;土金之力比木更強。
土生金,金剋木,用水護木,喜木來助木抵抗土金,忌火土金。
如果本造生於丙戌時,八字是
丙庚乙辛
戌子未酉
土旺金強,對抗者是木,木弱,如果無丙火,則喜用忌神與例四相同。既見丙火,火能洩木生土。在此種情況下,火是用神,土金為喜,忌水木。
如果生於乙酉時,喜用忌同例四。
丁戊己癸例
巳戌未亥六
例六,正印生劫財,劫財剋正財。正財被劫,食傷是用神。扶抑法的用神,不能被剋制。
因此,水非用神,用神是通關者。金是用神。水是喜神。
研究八字,必須分清楚何者為用,何者為喜。
丙壬辛癸例
午寅酉亥七
例七,金旺水強,金生水,水剋火,木是通關之神。寅是本命之食神。
凡是與木或食神有關之人事物,會對本命的成就,富貴,有著重要,關鍵性的作用,影響力
四 身弱,財星官殺強旺,有食傷
財星官殺強旺,身弱有根,無食傷,比劫不透干,用神是日干所屬之五行,印綬是喜神,食傷,財星,官殺皆為忌神。
財星官殺強旺,身弱有根,無食傷,有比劫透干,用神是印綬,喜神是比劫,其他為忌神。
財星官殺強旺,日主無根,不管比劫是否透干,勢成從財殺,用神是財官,喜神食傷,日主逢根為忌,如果印綬非日主之根,逢印綬無妨,
財星官殺強旺,身弱有根,不管有無比劫透干,不見食傷,則還須以正格論之。如果有食傷,身弱,被食傷所洩,則更弱,弱似無根,不得不從財星官殺。身弱有根而能從,是因為有食傷洩之。因此以食傷為用神,所從之神,財星官殺為喜神,忌神是印綬,宜忌日主逢強根。
丁丁庚戊例
未亥申子一
他是我小學的同學,是我幾十年的街坊,好朋友。當年我開始學命理時,他知道後,自動地把生辰八字告訴我,作為學習的實例。
五十歲前,他已擁有多個房地產,包括店鋪,廠房,雙層屋,公寓。研究他的八字足足二十年,總是認為他的成就,人生經歷,與命理不符。
也不明白在水旺之運,與友人合作投資土地會賺了那麼多錢。直至1998年,一位女顧客,
例二;對她論命時,又犯了失誤,才知道他致富是符合命理,也領悟了命理上一個正確的理論。
就是財星官殺強旺,身弱有根,不管比劫是否透干,如果有食傷;身,比劫弱,被食傷再洩,則身,比劫更弱,弱似無根,不得不從財星官殺,能從,是食傷之功。
因此食傷是用神,財星官殺是喜神。
戊乙丙辛例
寅未申巳二
1998年,曾經在某個住宅區的道路旁,大樹下擺攤論命,。一天來了一位婦人,排了八字,
心想:財殺強旺,身強,富貴之命。較量輕重,財殺重於身。印比為喜用。斷她,必嫁有錢人,
婚後做少奶奶,相夫教子。卅四歲開始15年水旺之運,富貴雙全。她回應是:不足二十歲結婚,
丈夫富有,婚後相夫教子,生活幸福,卅二歲,1972壬子年,丈夫被騙而破產。夫婦倆為了生活而去當小販至今,已經二十多年。
八字分析:生於立秋後不足7天,戊土得令得地,正財旺;辛金旺於身,七殺強;乙木日主通根於寅未,身強。如果不見丙火傷官,則水木是喜用神。
既有丙火傷官,通根於巳未寅,傷官之力大於乙木日主。丙火能盡泄乙木之氣,身由強變弱,弱似無根,勢成從財殺。
身強而能從財殺,是因為有丙火盡泄乙木。因此,火是用神,土金是喜神,忌水,木是閑神。
甲甲庚丙例
戌辰寅申三
困擾了我十多年的八字。是關係到五行洩化的理論。我認為:五行相洩之道,是強能盡泄強,
弱能盡泄弱。強者是:旺,祿,長生;弱者是:衰,墓。
十多二十年以來,我一直不能肯定:不得令之祿,是否會被長生所盡泄。
他是早期易經學會的理事,也是我第一次教八字課程的學員之一。
首先,分析其八字。甲辰日,寅是空亡,空亡可解沖,因此,寅申不宜沖來論,辰戌沖。土更強。
本造生於立春後2天,土令,辰戌沖,財旺;庚金得祿,殺強。;甲木也得祿,比肩也強。
較量輕重財殺之力重於比肩;丙火得長生於寅。食神亦屬強。丙是否能盡泄甲。如果能,則丙火是用神;若不能,則火是忌神。
己癸甲甲
未丑戌辰
1995我設館算命當全職命理師,不久接到他的電話,他想知道他自己的流年運程。當時,我認為他是有作為之命,有富貴的條件。
可惜一生不逢喜用神運,欲求突破,須靠水木流年。由1995至1999流年水木居多,只要努力耕耘,打拼,肯定可以拼出一個春天來。
自從那一次通過話後,我倆一直沒有再聯繫。五年後,2000年,他突然登門造訪。
他說過去的五年他真的拼得很辛勞,終於是一間製造業公司的小股東,擁有四份之一的股權。
他也告知他的妻子是一間化學廠的廠長。自從那次分別後,十年內,我倆沒有再見面,聯絡。
每當我想起他的八字,總是懷疑,我之前的批論是否正確。
他八字的喜用忌,是否火為用,土金為喜,忌水木,苦無印證。2011-4-12,我臥病在床十多年的母親往生了。
第二天,出乎意料的,他到我家弔唁。交談中,知道他還是那間公司的股東,十年以來,業務蒸蒸日上。
他的夫人在八年前也加入公司,協助他。他太太的八字
己壬丙癸例
酉寅辰巳四
壬水生於辰月第三階段,身弱;局中丙火財星,己土正官強旺,八字中的形勢是:財生官,官剋癸水劫財。
如果不見寅木食神,則屬於:用神十六真言之三能抗則抗。火土強旺,對抗者是水,若無木洩水,則還須扶持弱勢者,金是用神,水為喜,忌木火土。
八字中既有寅木,木雖弱,有能力盡泄弱水,轉生強火。弱金生弱水,弱水生弱木,木能盡洩水與火土對抗之力。火土強旺,水對抗火土,無能為力,唯有從火土。
身,劫弱有根而能從財官,是因為有食神洩身,劫。因此,食神是用神,財官是喜神,忌逢印綬來剋木,亦忌水來助劫財對抗財官。
本造是屬於:用神十六真言四不能抗,降。也是另類用神歸順法的實例。
如果年支巳改為亥,八字是
己壬丙癸
酉寅辰亥
金是用神,水是喜神,忌木火土。
丙庚癸丁例
子寅卯巳五
庚生卯月,寅日,財星旺;丁丙火通根於巳寅,官殺強;庚得長生於巳,可論身強。本可任財官。
但癸水傷官盡洩庚金,身由強轉弱,弱似無根,必從財官。日主得長生而能從財官,其因是癸水傷官得祿,其力大於身。
所以傷官是用神,財官是喜神,印綬是忌神,比劫是閑神。
如果,本造生於丙戌時,則土金是喜用神,木火是忌神,尤忌水。
戊丙丙辛例
子戌申亥六
例六誕於1971-8-29,丙火日主生於申月第三階段,金得時得令,正財旺;金旺水相,官殺強;
丙火得根於戌,身,比弱,戊土也得根於戌,食神雖弱,能盡泄身與比肩之氣,丙火弱,再被戊所洩,更弱,弱似無根,不得不從。
能從財官是食神之功。因此,本造土為用,財官為喜,忌逢印綬來剋制用神,亦忌火來加強比肩之力。
丙庚癸壬例
子寅卯午七
例七,庚金無根,壬癸水得祿旺於子,食傷強;仲春木得時得令,財旺;丙火刃在午,長生在寅,七殺亦強。
本造是日干以外三行相生格,簡稱外三行格。水木火皆為用神,喜金,忌土。
外三行格有兩種結構,其一是食傷財星官殺,其二是財星官殺印綬。
五 財旺,印綬比劫皆弱。有食傷
用神之道:大部分是針對日干以外最旺之神,須在八字中找出剋旺神者為用,生用者為喜。
財星最旺,剋財星者是比劫。八字中有印綬,比劫,無食傷。一般上是以比劫為用,印綬為喜。
扶抑法,得時得令之神,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忌神;剋忌神者是用神,生用神者為喜神。
如果八字中,有剋旺神者與生旺神者,生旺神者之力大於或相等於剋旺神者,在這種情況下。
就不能以扶抑法來論其喜用忌神。以五行來說明:火最旺,剋火者是水,生火者是木,木的力量大於或相等于水,水剋火之力被木所洩,水剋火無能為力。
財星最旺,局中有比劫,有食傷,食傷之力大於比劫,有此情況,就非屬於扶抑法。
丙癸壬乙例
辰酉午未一
本造,丙火正財旺,壬水劫財,酉金偏印皆弱,如果年干不見乙木食神,則印比為喜用之神;
喜用皆弱,平凡之命,即使一生在金水命中,也不會發達。有乙木食神透干,食神雖弱,能洩化印劫之力,轉生旺財。
在此情況下,本命不屬於扶抑法亦非屬於正格,正格者,旺者為忌神也;而是屬於歸順法。乙木是用神,正財旺是喜神。
用神弱,喜神旺。則是有作為之命,有富貴的條件。
如果癸酉日改為壬申日,丙辰時易為丙午時,則八字是
丙壬壬乙
午申午未
壬水長生于申,可論身強,乙木傷官弱,不能盡泄壬水比肩。,則還是屬於正格,扶抑法。用神是水,喜神金。火土是忌神,尤忌木。來洩用神,生忌神。
壬辛己庚例
辰丑卯寅二
辛金生於仲春,財旺身弱,書云:財多身弱宜劫刃。本以庚金劫財為用神,但,壬水傷官能洩庚金劫財,生旺財;財旺,劫財幫身任財無能為力,唯有從財。
格成從財是因為有傷官洩化劫財,因此水是用神,所從之財星,木,是喜神,忌土來剋水,亦忌金來加強身,劫之力。
注:丑是金庫,水的餘氣;辰是木的余氣,水庫,丑辰在本造非屬土。
壬丁己丁例
寅酉酉未三
酉月金旺,日支見酉,金庚旺。年月丁根在未,火弱;時支寅,孤單,木弱;己根於未,土亦弱。
金旺,本以火剋之,喜木生火。見土透干,則弱木生弱火,弱火生弱土。此情況下,是屬於用神十六真言之四:不能抗,降。
土能令木火歸順于旺金。金旺,木火不能與金對抗,唯有從金。能從金,歸功於土。
土是用神,金是喜神,忌木來剋用,不忌巳午火,巳午雖屬火,也是己土之旺,祿;歲運逢巳午,加強火之力,同時也加強土之力,忌丙丁火,因為丙丁非己土之根。
丙乙甲壬例
戌未辰辰四
木生季春,由旺轉衰,支全四土,財星旺,與財星相剋者是比劫印綬;壬水得根於庫。正印弱;
甲木雖通過於二辰一未,劫財不足言強;丙火根於未戌,亦屬弱。正印,劫財,傷官三者皆弱。
甲木可盡泄壬水。丙火可盡泄甲木。水木與旺土相剋之力,被火所洩化。扶抑法的理論,旺神須被剋制。
土旺,水木不能剋制之,則非正格,不能以扶抑之道,論其喜用忌。須以變格論之。
變格者,旺者非忌神。旺土是喜神,火為用;忌逢水木來加強印綬劫財之力。
丁丁辛戊例
未卯酉辰五
日干以外,金最強,與金對抗者是木火,局中木火皆弱,若無戊土,還須以火為用,木為喜。
既有戊土透干,土與火之力相等,土有能力洩化木火與旺金對抗之力。金旺,木火不能對抗之,
唯有從金。能從金,是土的洩化作用。因此,用神是土,喜神金,忌神木火。
己甲甲壬例
巳戌辰戌六
例六,土旺于立夏前十八天內,甲木生於立夏前十五天,己土得令得地,正財旺極;
年月干壬甲得根于辰,印比皆弱;巳火食神有能力洩化印比轉生正財。其象如:食神說服印比歸順於正財。
在此情況下,不能以正格視之。應視為從財格。火是功臣,土為喜,忌逢水木來助水木。
辛壬丙壬例
丑辰午寅七
壬水生於仲夏,丙火偏財旺,局中壬水比肩,辛金正印皆弱,如果不見食傷,則印比為喜用。
年支是寅木食神,則正印生比肩,比肩生食神;食神生偏財。財旺,印比剋之無能為力,唯有從財。有印比而能成為從財格,是食神之功。
因此,水是用神,喜神火,金水是忌神。
六 比劫財星戰鬥,食傷是通關之神
建祿格或月刃格有比劫透干,而局中財星黨多勢眾,難於分辨孰強孰弱,或者財星得時得令,
本喜見比劫來幫身任財,而比劫成群結黨,其力量與財星勢均力敵,在此兩種情況下,就屬於戰鬥。
戰鬥則兩敗俱傷,議和為貴,和平使者,非食傷莫屬。食傷是唯一的用神。
戰鬥者比劫財星是忌神;官殺雖能剋制比劫,洩財星,減輕雙方的戰鬥力,但未能令雙方停戰,和解,因此官殺是閑神;
印綬能生比劫,加強比劫之戰鬥力,印綬也是忌神。凡是屬於戰鬥的八字,無喜神可言。
己戊癸戊例
未午亥戌一
1998年有一位女顧客,她的八字是庚子、癸未、壬寅、丙午,論了她的流年運程,婚姻狀況,也預測她的未來。之後,她想知道她二姐的命運。即例一。
生於大雪前不足一天,癸水得時得令,正財旺;財旺本以比劫幫身任財。戊己比劫通根與戌午未,比劫太強,與正財之力量,難於分辨孰強孰弱,是屬於戰鬥之象,
能令戰鬥雙方和解,團結一致者,非食傷莫屬,二十一歲開始20年金旺之運,是人生的黃金時代,41歲開始,卅年南方運,知足則吉,貪婪則咎。
她告知,她的二姐,20歲前,只是一名工人,23歲結婚,婚後與丈夫拼事業,賺了很多錢,買了很多房地產。
1993年馬來西亞股市大熱,夫妻倆也投入股市,開始那二年,賺了很多。
接下來,玩股票,越玩越大,把房地產抵押給銀行,股市有起有落,1997,下半年,亞洲金融風暴,股市大跌。
夫妻損失慘重,至1998年,抵押給銀行的房地產,沒有了。
甲壬癸丙例
辰子巳子二
生於芒種前七天,丙火得時得令,正財旺;癸水得二祿於子,庫在辰,劫財強。旺強勢均力敵,
何者須扶,何者須抑,難於判斷。旺強交鋒,非吉兆之象。和平共存,則兩全其美。局中甲木食神;
任重道遠。
乙庚辛辛例
酉申卯丑三
乙木建祿在卯月,正財旺;年月干辛金的祿旺于酉申,庫在丑,劫財亦屬旺;局勢成金木交戰。
交戰則兩敗俱傷,和解則皆大歡喜,水是和解之神,
丁丙辛庚例
酉申巳寅四
生於巳月第三階段,火當令,又有寅木相生,丁火更旺;庚辛通根于巳申酉,金亦旺;火與金,究竟何者更旺,無從辨別,在此種情況下,是屬於火金交戰,土是通關之神。
丙壬壬丁例
午寅子巳五
例五,子月壬之陽刃,比肩旺;丁得祿旺於午巳,正財有力;丙生在寅,祿巳,旺午,偏財強;比肩與正偏財旗鼓相當,若無木來調解,水火不容。必有衝突。
因此,夫妻宮寅木,是本命之真神。婚前難言吉利,婚後可得配偶的恩惠,甚至會因配偶兒富貴。
壬辛乙庚例
辰卯酉寅六
例六,建祿生提月,身旺;支全寅卯辰,乙木透干,偏財比身更旺。以比劫為用,庚金劫財刃於酉。用神得時得令,非富即貴
本造,用金喜土,忌木,亦忌水來洩金生木。逢火可洩旺木,不忌;扶抑法比劫旺不忌官殺來剋。
七 比劫旺,財星官殺有力
比劫旺,與比劫相剋者是官殺,財星。八字中。比劫旺,有財星官殺,則用官殺,喜財星。
比劫旺,無財星,無印綬,無食傷,有官殺,官殺非無根的天干,也非逆旺之神。則還是以官殺為用神,喜財星來生官殺。
比劫旺,無印綬,無財星,有官殺,又有食傷,書云: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七殺不可制。官殺被食傷所剋制,財星是用神,官殺為喜,其他為忌神。
比劫旺,無官殺,有財星,財星非無根的天干,也非逆旺之神;財星被爭奪,食傷是用神。財是喜神比劫旺,官殺財星皆弱,又有弱印綬,則不屬於正格,是歸順法。印綬是用神,比劫是喜神。
比劫旺,無官殺,無財星,則比劫絕非忌神。
比劫旺,官殺財星皆通根祿,旺。財星官殺二者力量之和,與得時得令之比劫,較量之下,難分高低,此種情況下,是戰鬥之象;有戰鬥則須和解。和解之神有二,食傷,印綬。
戊癸壬丁例
午卯子巳一
五言獨步云: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癸水日干建祿于子,丁火戊土得祿旺在巳午,財官皆有力,富貴雙全之命。
壬水劫財透干,與財官相剋。水旺,火死,土囚。火土黨多勢眾,由弱轉旺。
旺神與囚死之神,勢成爭鋒,幸,卯木食神能化解戾氣。卯在夫妻宮,婚後大吉。可富可貴
丁乙辛甲例
亥卯未申二
生於立秋前三天,土旺於四立前十八天,財星旺;辛金得旺氣于申。七殺強;甲木墓在未月,本弱,支全亥卯未,劫財由弱轉旺。
劫財之力大於財殺,抑或財殺之力大於劫財,難於分析。在不能決定,財殺劫三神中,作出取捨,唯有以通關之神為用。
丁火食神,亥水正印皆是用神。
乙甲己庚例
丑午卯申三
日干以外,最旺者是乙木,與木相剋者是土金,庚金坐祿,庫於丑;己土臨官在午,土金皆強,土金團結與旺木對抗。
抗爭,必三敗俱傷,和平共處,各得其所。少數服從多數需要火;多數服從少數需要水。
乙戊己癸例
卯辰未亥四
戊辰日,亥是空亡,亥卯未不成三合局。
生於立秋前二時,己得時得令,土旺;癸旺於亥,庫在辰,水強;乙坐祿,餘氣在辰,庫在未,木亦強;
水木相生與旺土相剋,難分難解,勢成戰鬥。金,火皆為通關之神。
辛丁丙壬例
亥丑午申五
午提丙火得時得令,劫財旺。壬水通根于申亥丑,正官強,辛金旺于申,庫在丑,偏財強;劫財與財殺是相剋的,旺強對沖,非吉兆;
能令旺強和解,非食傷,印綬莫屬。
庚丁丁癸例
戌酉巳亥六
生於1923-5-24,火司令,比肩旺;癸庚皆得旺氣在亥酉,七殺正財有力。旺火與強金水相剋。金水聯合之力與旺火勢均力敵。此情此景。
共存最重要,調解者是土木。
乙辛丁辛例
未巳酉卯七
酉月辛建祿,比肩旺,丁火七殺,乙木偏財各得旺氣臨官,根在未,財殺皆強。何者欲扶,何者須抑。難作決定。唯有舍三者而取食傷,印綬。
八 財星旺,印綬比劫多
財星得時得令而旺,與財星相剋者是比劫,印綬。
財旺的八字,命局中有比劫,印綬,理論上是以比劫為用,喜印綬生比劫,忌食傷財星。
財旺,有比劫,無印綬,無食傷,無官殺,則比劫是用神,喜神是印綬,其他為忌神。
財旺,有比劫,無印綬,有食傷,無官殺,如果比劫有強根,食傷屬弱,喜用忌與上述相同;如果食傷比劫皆屬弱,則食傷是用神,財星為喜,忌印比;如果比劫食傷皆屬強,則屬於三行相生----格,命局中三行,皆為用神,喜印綬,忌官殺。
財旺,有比劫,無印綬,無食傷,有官殺,則官殺剋制比劫,用印綬,喜比劫,食傷財星官殺是忌神。
財旺,無比劫,有印綬,印綬被旺財所剋制,官殺是救神,印綬為喜,忌食傷財星。
財旺,比劫印綬皆弱,如果無食傷,還是以印比為喜用。如果有食傷,則食傷是用神,旺財為喜
反而以印比為忌神。
財旺,無比劫,日主無根,無印綬,財星絕對不是忌神。
財旺,印綬比劫皆有祿旺,印綬加比劫的力量與旺財星不相伯仲,在此情況之下,是屬於戰鬥的
局面,戰鬥者皆為忌神,通過者是用神,用神有二,食傷和官殺
戊甲癸乙例
辰寅未亥一
生於立秋前二天,戊土得令,長生在寅,又生於辰時,偏財旺;乙木得地,劫財亦旺;癸水旺於亥,庫在辰,正印有力。
正印劫財結盟與旺財爭鋒。難分孰強孰弱。扶抑兩難,唯有以通關作為用神,逢食傷。
則正印生劫財,印劫生食傷,食傷生財星。逢官殺,則財星生官殺,官殺生印綬劫財。
丙丁乙庚例
午巳酉寅二
庚刃於酉月,生於巳,金旺;乙帝旺在寅,木強;丙長生于寅,祿旺於巳午,火盛。
得時得令之金,對抗者是木火,木火成群結黨,力量強盛。八字的形勢是:金與木火戰鬥。
戰鬥則難免三敗俱傷,議和則三全其美。土,水是和解之神。戰鬥者皆為忌神。
己己壬丁例
巳未子巳三
子月壬水正財旺;財旺則喜見印比生助;本造丁火偏印,己土比肩皆同根於巳未巳,喜用神太強,非扶抑之道。因此本造非正格。而是屬於戰鬥局面。
有戰鬥,則須通關。食傷。官殺是通關之神。即金木是用神,水火土是忌神。
丁戊癸戊例---辛庚己乙例---辛壬丙壬例---甲甲乙癸例
巳午亥戌四---巳辰卯酉五---丑申午申六---子戌丑卯七
例四至例七,皆為財星得時得令,財星旺。財星旺,扶抑法,本以比劫為用神,喜印綬生比劫。
扶抑法的用神,是有飽和度的。一般的情況,如干見用神,通根於旺氣;或用神得祿,再得一餘氣或用神得祿又見墓庫,已達到飽和度。
是扶抑法用神的極限。如果,本是用神,其力超越了飽和度,在此情況下,就不能以扶抑法論其喜用忌神。
如果本為喜用神,喜用神皆各的祿或旺,一般上是不能成為喜用神。當然,任何八字的理論,皆非絕對的。有時可以例外。
九 日主有根,官殺旺,無印綬,有食傷
論五行,木旺,用金剋制木;金旺,用火剋制金;火旺,用水剋制火;水旺用土剋制水;土旺,用木剋制土。
論六神:食傷旺,用印綬制之;印綬旺,用財星制之;財星旺,用比劫制之;比劫旺,用官殺殺制之;官殺旺,用食傷制之。
以上所論是屬於扶抑法,也是八字命理最簡單的理論。
扶抑法,是有一定的條件:用神必須在八字中,「地支藏干,不能成為用神,除非是司令之神」。
無根的天干,也不能成為扶抑法的用神;逆旺者亦不能成為扶抑法的用神。還有被剋者不能成為扶抑法用神。
1,官殺旺,與官殺相剋者是食傷,比劫。八字中有食傷,比劫,理論上是以食傷為用,比劫為喜。「扶抑法」
2,官殺旺,有食傷,無比劫,無印綬,無財星,還是以食傷為用,喜比劫來生食傷。「扶抑法」
3,官殺旺,有食傷,無比劫,有印綬;食傷被印綬所剋,比劫是用神。
4,官殺旺,有比劫,無食傷,則官殺剋比劫,印綬是救神。
5,官殺旺,日主有根,有印綬,無食傷;印綬是用神。「扶抑法」
6,官殺旺,日主無根,有食傷,食傷非無根的天干,也非逆旺之神,食傷是用神。喜逢比劫。「扶抑法」
7,官殺旺,日主無根,無食傷,或干有食傷而無根,則官殺是用神。
8,官殺旺,比劫食傷皆得祿旺,局勢成為:比劫食傷聯盟與官殺戰鬥,財星印綬是通關之神。
9,官殺旺且多,日主無根,支有一食傷,食傷逆官殺之旺氣,是命中之病,藥是財星
丁乙辛辛例
丑酉卯巳一
乙木生於卯月,是建祿格,身旺。喜見財星官殺。命中無財,而有七殺,年月辛金,支全巳酉丑金局,七殺太強。
書云:身殺兩停宜至殺。其意是:日干與七殺的力量勢均力敵,或官殺的量大於身,無印綬,有食傷,須以食傷為用神。
喜比劫來生食傷,忌印綬來剋制食傷。亦忌財星官殺。
甲戊己庚例
寅辰丑寅二
在1989年,一位朋友帶了一位漂亮的女士來見我,要與我互相研究交流命理。她學的是紫微鬥數。學術不同,無從交流。
她請我論論她姐姐的八字,即例二。當時我說:姐妹剛強,宜作填房之婦。丈夫會很有錢。既使嫁作填房,也會離婚。
她問,何年結婚,那年離婚?我認為:1974或1975年結婚;1978或1979年離婚。
她說1974年姐姐結婚,夫家是檳城的名門望族。1978年離婚。離婚後,她姐姐得到很多贍養費,不用工作,生活也富裕。
後來,她告訴我,她和姐姐是雙胞胎。父親將她送給朋友領養。她也在1974年結婚,是元配,丈夫也是富翁,可惜1978年,夫病歿。
凡是女命身旺官殺也旺,若非丈夫有錢,必在大機構,大公司工作。
我的啟蒙老師,對我說過,凡是雙胞胎的八字,小的那個,其生時須推後一個時辰。經過多年的印證,他所說的是正確的。因此例二的妹妹,其八字是
乙戊己庚例
卯辰丑寅三
生於立春前七天,身劫皆旺,時干乙木,支全寅卯辰東方,正官旺,其力量比印比更強盛。
官太旺,以食傷剋之。喜比劫生食傷。干透比劫,逢印綬無妨,財星官殺為忌神。婚後是少奶奶,相夫教子。
夫死後,流下豐厚的遺產,不必為生活而煩惱。她曾經做過生意,也賺過錢。後來,
為了有更多時間照顧孩子,而結束生意。
壬庚丁癸例
午辰巳巳四
庚誕于巳月,長生之位,可論身將。丁火得時得令得地,正官太旺為忌,局中無印綬洩官生身,唯有以食傷制官為用。
水是用神,喜金生水,忌土來剋制用神,亦忌木來洩用生忌。
庚甲乙乙例
午寅酉亥五
甲得專祿,生酉月,身強。庚金刃在酉,七殺旺。年月乙木劫財,被枉殺所剋制,以印綬護木為用,金旺為忌,亦可用食傷制之。
命局中,年支亥水偏印,時支午火傷官皆為用神。財星,官殺是忌神。
辛乙丁丙例
巳丑酉辰六
乙木生居酉,支全巳酉丑,辛金透干,七殺旺極。乙木得微根於辰。不能從殺。本造以正格論之,則以官殺為忌,亦忌財來生殺。
丙丁火食傷無根,本不能成為扶抑法的用神。由於七殺是忌神運逢食傷之旺地,也可用食傷來剋制七殺。
坤命。任職於國家銀行,午運,步步高升。
庚乙丙辛例
辰巳申卯七
生於申月第三階段,金旺;巳被申所合,月干丙火以無根論之。乙木得歲祿於卯,身強可任官殺。
較量輕重,官殺之力大於身,喜逢身旺之運。官殺為忌神,亦喜逢食傷來制官殺。運逢印綬,可洩官殺生身,亦屬好運;丙火傷官無根,無根者,至弱,不怕被剋制。
他年輕時,開始承包油漆工程,屬下員工十多人。1995年至2005年又與朋友合夥經營家俬生意。
目前,他是承包建築工程。十多二十年以來,他是某間華校的董事之一,為學校的發展出錢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