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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這個命盤分析,
你今年小限在辰宮,有財星武曲廟化祿,
斗君在財帛宮,有七殺、鈴星廟,
理論上來說今年陰曆三月份應該有萬噸級貨輪載著鈔票入港送給你,
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裡?!
關於這個萬噸級的貨輪,我這邊大概搞清楚公司的意圖了。
先說公司的意圖,他們以為培訓合同是單向的。
故,以為將培訓的違約金自動清零後,就可以讓我走人了。
後來,在旁人的提醒下,及我查了一下中國的勞動合同法下提醒公司:
1。培訓合同,是個互保合同。
2。公司主動要求清零,我若同意,僅只是解除二者之間的互保關係,而非解除二者之間的
勞動合同關係。
3。公司若同時要我走路,得另發一筆補償款給我(台灣稱為資遣費)。
另外一個就是公司的退職金制度修改後,對我也屬於不公平,也就是我原本打算拿來自解的
費用,若照公司的新制度,我只有一年(0.72月全薪),若我要走,我還是得額外再拿錢給公
司(差不多50萬台幣左右);然而他們卻對2013年8月之前的台幹進行年資買回(一年一個月的
基數)。二個矛盾點,反讓我站在有利的位置,所以?我已經決定,若之後我要走,必然要
透過法院檢核後,才肯離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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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去年雖聽從老長官的話留下來,然而之後卻越看越想走。
去年,部門被硬拆之後,他們從台灣調一個過來取代我,那知道這個人他不肯擔責任,又招
了一個新台幹。這舉動引起大股東的反彈,所以才有想讓我走的作法出來。
不過,作法太拓粗糙了(在我即將滿五年之前下手)。
現在的我,已打算依法辦事了。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上市公司啊?無言。
不過也好,本來我就沒打算要這筆錢的。
現在想想?不要就是白白損失了一台百萬名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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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事,年初老長官已經事先提點過了(因我不會也不喜歡捧他人的LP),而我也早預作離
開準備了。只是沒想到,公司的作法讓人感到...
後續有下文,若各位想看,無聊就過來補充信息回饋。
若不想?就讓它自動的沉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