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的問題這很難講...
也不一定從商的都很賺阿...除非是<精算師>和<專利師>以及<公證人>,,
三師裡,,好像只有醫師還比較可以一開始有一個月十萬以上..其他都要看競爭力!!
在新竹來說,,我老闆就很強啦,,人家當律師也是從頭做起,,以<經驗>當作價值...
不一定做律師都很差,,看自己有沒有競爭力!!
從商也一樣,,除非你是公務員,,不然每個行業的<市場>都有一定的界限,,沒有從頭累積
經驗,就很難競爭,做哪一行都危險...
既然因為興趣,,那還是早一點決定吧,,說真的,,法律路,,像我常和老闆出庭,,看他有時和
檢察官有時和法官吵來吵去的互嗆,,如果你心臟不大,,還是早一點決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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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
<<第11條第二項>>: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意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
<<第12條(定型化契約無效的情形)>>:
第1項:定型化契約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第2項: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
第一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
第二款.條款與其所排除不予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旨顯相矛盾者.
第三款.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
<<第15條(定型化契約中一般條款無效情形)>>:
定型化契約中的定型化契約條款牴觸個別磋商條款之約定者,其牴觸
部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