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允亨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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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現在才"12月的象:老闆已決定另用他人,而你會據理力爭."
賠償金問題還有談判空間,何不請勞工局出面協,
自己又何必跟錢過意不去?
(4.2008年 1.2月大勢不利於你,你仍試圖扭轉.)
既然現在才"12月的象:老闆已決定另用他人,而你會據理力爭."
賠償金問題還有談判空間,何不請勞工局出面協,
自己又何必跟錢過意不去?
(4.2008年 1.2月大勢不利於你,你仍試圖扭轉.)
是否我應該靜待結果呢?不過似乎我也只能等待了
依您的看法此事是到西曆3月才會定案呀?
唉...拖真久,我還以為我的運勢要準備往上走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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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識本心,學法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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