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那孩子的生活費要盯著他拿,
否則你除了清心以外,
啥米都沒有變好喔。
能夠放棄監護權,
站在你的角度,我要恭喜你,
這是一個在家庭教育中心做了快二十年義工的人,
根據這二十年來的經驗以及心得,
對你致上的誠摯的祝福。
先把大人自己顧好,
行有餘力才能談到照顧小孩。
很多婦女因為不甘心,
所以硬要把小孩子搶過來,
搶到以後呢?
等到後來忙於生計,無心無力教養小孩,
後悔的時候,也來不及了。
照舊的意思,
就是跟以前一樣,薪水台灣領四萬,給婆三萬家用,剩一萬是小孩的
我自己管我自己,贍養費他沒有錢可以拿出來,但有寫數字
是我的名字的,就是我的,像車子...兩台車我養不起,

我會放棄監護權,是我知道,明著比,暗著比,我所能給予的都不好
我沒有不甘心 沒有怨 ,盡力去做吧
今天我很慶幸,我是很冷靜理智的和平分手
沒有什麼是這樣更令人難過的了,我知道他感受到了
PS.我們的見證人,是我朋友:地檢署的檢察官,檢座又幫我找了一位法警蓋章,
前夫問我他做什麼的,我說:檢察官...我看他嚇了一跳(他自己也這樣說)

記不記得陳男網事 板大有幫我起的有一個卦像 http://destiny.xfiles.to/ubbthreads/showflat.php/Cat/0/Number/3311848/page/0/fpart/3/vc/1
我是把離婚協議書送到法院的檢察官辦公室簽的,還跟檢座喝了一杯咖啡才走
這樣算不算應卦?

編輯者: 喬依思 (2007-11-10 02:54:49)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