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如以此定義作藍本﹐當太陽與吉隆坡成[直角]照射時﹐也即是吉隆坡一年中日照最
長的日子時﹐便是吉隆坡的[夏至]日。
但吉隆坡一年有兩次被太陽[直角]照射﹕第一次是當太陽由赤道北上到達吉隆坡的
緯度時﹐第二次是當太陽由北回歸線南下到達吉隆坡的緯度時。吉隆坡的緯度即是
北緯3度8分。因此吉隆坡有兩個[夏至]。
當吉隆坡是第一個[夏至]時﹐太陽黃經度約為12度﹐即大約相等於傳統中國節氣的
[清明]前3天。以2007年計算﹐[清明]前3天應是新曆4月2日﹐這日便是吉隆坡的第
一個[夏至]日。
當吉隆坡是第二個[夏至]時﹐太陽黃經度約為168度﹐即大約相等於傳統中國節氣的
[白露]後3天。以2007年計算﹐[白露]後3天應是新曆9月10日﹐這日便是吉隆坡的第
二個[夏至]日。
以上只是粗略計算﹐請不要用天文精確計算結果來爭論。我只是說我的概念而已﹐
不是說數學。
至於其餘的節氣如何編排﹖遲些再談。
其實您只要說太陽緯照吉隆坡的兩日即可,懂的人一聽就懂。不用說什麼「直角」,那樣會讓人霧薩薩
我是想知道您要怎麼安排 兩個夏至中間的節氣(即 4/2 ~ 9/10 )
您既然提出了新的節氣安排法 , 不能只安排「夏至」吧...
但是其他節氣您要怎麼安排,這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