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懶得打那麼多字,卻又很想告訴妳很多事....
簡言之,從現在起,先把小孩丟給他,然後給他自由,請他帶著孩子一起去自由
妳不要把孩子握在手裡(先放手)
他也有孩子一半的股權
妳說他也想要,那很好
請他帶著孩子一起去談戀愛
請他帶著孩子一起去跟別人心靈溝通
對於孩子他有一半的義務跟責任
不管跟不跟他姓
他,是孩子的父親,而且是婚生子女
妳現在反過來,請他給妳自由
妳也需要一個可以心靈溝通的伴
妳也想要擁有甜蜜愛情
既然他不想給,他也不想要妳給他
那好,妳也不要他的,
但因為妳其實不想離,所以把名份留著
大家先各玩各的
不過,妳不必真的去找對象
而是把時間花在自我成長上
也可以把時間花在賺錢上,有錢總是比較好差使
帶孩子很累,妳也被綁了好幾年,現在輕鬆一下
放心,孩子還會是妳的,除非妳從此離開不再見孩子
我離婚前,不肯對孩子放手,因為實在放不下
我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時,我女兒還未滿兩歲耶
我兩個孩子都是我自己一手帶大,餵母奶的
沒有請褓母的,我比妳更放不下
我跟律師談了好久,跟醫生談了好久
最後決定放下所有的一切,自己一個人走,走時身無分文...
妳比我好哩!妳還有工作可以養活自己
婚姻九年,我幫我老公賺了近千萬,全部歸他
走時還幫他揹了前期貨款約四十萬
兩間房子,車子等等全歸他...
當然,他理應接收孩子....
他一離婚,馬上跑到別的縣市,買了三間套房
我把所以的一切全歸零,帶著四十萬的負債,走人
妳,應該沒我慘吧
我如何搬家的?把保險解約才有搬家費用的!
隔年,我年收入150萬,現在每年至少年薪百萬...
今天,我女兒忽然跟我說,她只看到我支付她的學費,沒看到其他人幫她付學費
我女兒是91年次九月的,她才幾歲,她都看得到誰在付出
可是我大約一個月才把她帶回來住兩天,她依然很喜歡我
保持聯絡跟互動,但不一定緊密才是有感情
更何況,妳現在不用離家呀
只是請妳老公自己帶小孩(這方面他可別想要什麼自由)
然後請他給妳自由,對他放冷
請他帶著孩子一起去尋找他所謂的自由...
這樣子過一段時間再說
妳也不會覺得很煩,因為他比較不會來說東說西
先為自己活一段時間再說
過去甜蜜啦,山盟海誓啦
都先別管了
現在的情況講過去都沒用
先找別的目標來做為妳現在生活的重心
過一段時間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