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您好:
大陸工作似乎不用管到錢的問題。有點像是儲備幹部之類,其實嚴格來說我倒覺得有點像監督大陸人工作。那個老板會用我是因為我以前一個人工作(但他可沒有非要用我不可),什麼情形都遇過,可能會比較接受像這樣打雜的工作。那裡有4-5個台灣人,有些人負責生產線,有些人是管理的。還有一個新的工作內容就是拜訪客戶,也是吸引我的原因。如果去大陸工作,就是先把大家的基本工作弄熟了,才進一步是做管理性的工作,所以跟打雜沒二樣。但怕身體無法適應。
那個老板似乎目前不太喜歡用男生,聽說有職員在大陸發生不名譽的事,類似包二奶之類等等,所以他有提醒我,若想去大陸,不能和大陸男結婚。
42年次老板有沒有錢,我是不知,他還欠別家公司錢,現在在國外。聽說他老爸有錢(民國10年生)。
舊的公司已關門了,過去事不會再發生了。若說會和以前人連絡倒是非常有可能。
我將來不太想再接觸帳務上的工作,怕又有問題發生。
我想我應該做一些除了錢以外的工作,前輩覺得如何?
另外,前輩意思是說:明年遷移宮有凶象,是不是我又得換工作?還是今年找的工作,明年又撐不下去,就像上一個工作一樣?
請前輩指教,謝謝!
Sally
編輯者: sally (2002-04-07 12: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