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如果你所借出的四百多萬,是2001和2002年所賺取的,或此二年收入最高.
則你的用神是火,土金是喜神,忌神是水木..
儘量在今年去追債吧.
2001年及2002年我在唸書,不僅沒有收入,投資股票更是大虧錢
而我借出的款項中,有兩百多萬是小弟借款後再借款給對方(故我現在負債);
其他部分的錢則是約2003-2004年之間父母所給予的,這段時間投資一樣不順
以收入而言,係2003年10月開始目前此一正職工作,正職收入並在2005年達到高峰,
當年工作相關收入超過80萬,但由於花費較大,加上又2005年9月遇到上司跟我借錢
所以到年底時已幾乎一毛不勝(借20萬,但此非造成我壓力的主因)
借款再轉借給對方是2005年12月;其他部分則是2006年3月及4月借出(均為國曆)
目前很難追的到....他目前的狀況有每個月乖乖繳貸款我就覺得是上天保佑
再依協議每月還我15萬我作夢大概都會偷笑了....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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