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君先進曾提到,「沒有所謂的凶不凶道理~~而是用不用的道理」,
先回這個:
命理其時大約可分成三種方式討論:
ㄧ是命定.二是人定.三是綜合
命定學說.為傳統命理.人世間的現象由天注定.人為控制力非常小.
沒有你選擇的餘地.你行為與不行為.結果都會發生.
EX:A欲殺B.派殺手C於山上埋伏.要約與B談判
俟B經過.本欲以弓箭射之.但Cㄧ見B竟發現為國小同窗.乃放棄射殺.
但天候不佳.B卻為雷劈死..
總而言之.Bㄧ定會死.無論經由誰的努力或不努力
人定學說.為現代命理.藉由開發潛能.突破現狀.開創新局.
EX:學生念書.不唸一定考不上.唸了還不ㄧ定考的上.但
唸比不唸有機會
綜合學說:人的命運屬人定.命定綜合影響.很難判斷.
EX:B本為雷劈傷.奄奄一息.經由救護車急救.挽回生命跡象..但路途卻又
為交通意外.就呼車翻車導致B死亡..
EX:不唸書的甲考前猜題成功.考試成績超越唸書認真卻不做考前猜題的乙.
綜合的因果.很難判斷人的意志範圍
用不用:
用就是去呼應. 人定成分較多
命裡發現友此跡象.盡量不讓它實現.兇象不會發生機率比較高.
B若機警.不予理會.不答應談判.就不會上山談判.就不會有機會被射殺.
也不會被雷劈.也就不會搭救護車被撞死..
但就命定學說觀察:
宿世因緣的考量.B在此生是否由無不認識A的機會??
總之:兇與不兇.用與不用.很難量化.這也是命理人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