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律師法規定,律師是專門的法律社會工作者,打官司掙錢,合理合法。<br />2001年11月,《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出台。最高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考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初任檢察官考試、司法部的律師資格考試不再單獨舉行,統一納入統一國家司法考試。隨后,司法部規定,公証員也參加統一司法考試。<br /> 2002年3月21日,國家設立大法官、大檢察官制度。法官分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級法官等,共有十二級。肖揚就任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各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為大法官。檢察官分類與法官相似,韓杼濱就任首席大檢察官。<br />===========================================================<br /><br />以上資料截自人民網<br />96年才有律師法<br />01年才有初任法官法<br /><br />搞半天 , 真ㄉ當大家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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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 華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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