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不是97年離婚就是2000年離的
你很有學歷
之前離婚與你父母很有關係
你與那男人在43歲之前都不能一起生活
43之後可一起
君之所言準確2000年決定與前夫分手,事因他有第三者及好賭博,但最令我不能接受是他利用我養父母對我的關注及不忍我受傷害而令他倆老背負一身欠債更連本用作養老之的士也要變賣,如命中注定姻緣難以美滿那事業方面將又如何他日能否有能力俸養倆老令他們安享晚年嗎謝謝。
|
|
|
回應:
不是97年離婚就是2000年離的
你很有學歷
之前離婚與你父母很有關係
你與那男人在43歲之前都不能一起生活
43之後可一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