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納音訣
《五行大義》云:「太陽之氣,動於黃泉之下,在建子之月,黃鍾之律,為氣源在子,故子為先。萬物湊於建寅之月,甲屬此月,故以甲為先而配子。」依此所言,將十天干與十二地支以奇數對奇數;偶數對偶數的配對方式依次相配,將陽干(甲、丙、戊、庚、壬)配陽支(子、寅、辰、午、申、戌);以陰干(乙、丁、己、辛、癸)配陰支(丑、卯、己、未、酉、亥),故有甲子、乙丑,而無甲丑、乙子,如此,則產生了六十個配對的組合,也就是六十花甲子。
又曰:「納音數者,謂人本命所屬之音也。」又曰:「甲乙日干之首,卦屬乾坤,故比天地;丙丁陽光之盛,故方日月;戊己居中,能成萬物,故類人民;庚辛體自金石;壬癸居然江河。凡為萬事吉則從合;凶則從離,遇合則休,遇離則否,選日定時卜筮之用彌所用也。」六十花甲子,取其陰陽、五行之所屬,而成三十個納音五行局,以表性情。故「甲子。乙丑。海中金」等,即為納音五行局。繫辭曰:「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之謂也。
六十花甲子,三十個納音五行局,數目雖少,其中卻包含無盡的玄機與奧妙,在我國五術裡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無論山、醫、命、相、卜,均有其不可或缺的地方,在斗數裡亦然,納音五行在斗數裡除了可顯示其人之內在個性外,在流年活盤的格局裡亦有其特定之作用,不可忽視之,本文僅以納音五行局來作個性上的分析與探討。
論個性,當以命宮之納音五行為其先天之本性,身宮為其後天環境因素,所暗藏之個性福德宮(或暗合之宮),唯須在暴怒、緊張、突發事件或生活中的小細節中才得以顯現。每一個人的個性也會跟著大運的轉變而改變,故大限宮位之納音五行亦須參看,然本命宮的納音五行特性為其一生之人格。
如人大限日月同坐於丑宮,若此限宮干屬乙。乙干天機化祿、天梁化權、紫微化科、太陰化忌,主其人眼睛不好、個性反覆,且其納音乙丑為「海中金」,表示易有幻覺,類似天梁星的個性,易入邪道,但外表同為忠厚之人。故此限中為人表裡不一,且心思不純正,往往會有幻覺的產生,若再逢空亡之星,則更為嚴重,且主刑剋。
十二宮中星曜與地支之間,有五行生剋之作用,星曜五行與納音五行之間卻無生剋之作用,因納音五行強於星曜之五行,故僅能引用五行生剋之理論,不能實際使用,納音五行對星曜之五行具有強化、引導星曜之特性使其顯現,或壓制星曜之特性使其無法發揮。對於星曜特性所表現出來之外在個性具有絕對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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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葉歸根。八風無常。唯持戒香。芳馥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