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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KSC: 你可否讓我跟你的律師朋友談一下??? 我想清楚知道究竟落口供後有甚麼可能性的結果.....
我會連絡朋友 把妳的情況告之 我想需要一點時間吧 !
昨天我與朋友談及妳的事情 我代轉述
在香港 一般報警求助後 警方會替受傷人錄取口供 這時受傷人只是等待警方的取證
警方會把口供 證物 等等 交給律政司 律政司會研究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起訴
若足夠 警方會正式起訴被告 然後通知受害人
不好意思我直言 妳的情況是證據還未符合法律定義的 "強姦" 或 "非禮"
所以 可能只屬 "性騷擾" 這是層次的問題 若警方警告他後 他再對妳做出任何事
妳要再報警 這是一個層次的遞增
我朋友說 雖然香港與英國法律很接近 但畢竟我們是在香港 以香港論之
根據妳的情況 只有很隴統的答案 現階段妳只是等待警方的調查
除非妳想告他 才需在英國找律師
友人覺得現階段妳只是等待警方通知 她要我轉述
若我轉述有誤 歡迎各方好友指正為盼
祝順心 平安
k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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