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常這樣告訴自己,很多事情都像煙花綻放的瞬間,美麗眩目,卻又無法長久真實。幸福,也許不在於是否能夠永恒,而在於曾經有這樣的一瞬間,我也曾感受到過的美好。<br /><br />很多次,我警告自己,再也不要相信男人,他們可以因爲同一種理由愛你,也因爲同一種理由不再愛你。其實,也不是男人不可信,是自己太傻,想要在短暫的人生中,尋找不可能的永恒。愛一個人,到了後來,不是因爲這個人還值得愛,只是因爲自己想要去執著於愛情。<br /><br />或者下一次,我可以愛的少一點,可以不要相信任何一句話...可是這樣,難道會更幸福一點嗎?不過至少,也許可以少痛一點吧。<br /><br />現在的他,不想要我的愛,也不需要我的寬恕,更不在乎我的恨,他根本是和我再沒有關係的陌生人。不用十年那麽久,我們此刻已經是陌生人了。<br /><br />我也該慢慢做回自己,正常的吃飯,睡覺,工作,笑....生活中應該有的其它種種。<br />--雖然曾經有那麽一段時間,愛情一旦死亡,如同白晝日光頓時消失,而所有這些全都被我自己抛入沉沉的黑暗里....<br /><br />anyway,很幸運,能夠在這裡遇上你們,得到你們的安慰,了解到我的這些痛楚,其實很輕,很輕....<br /><br />扯得很遠,不知道這些無關命理的話,是否會被版主大大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