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其實屋子買了就買了
在現在香港的地價中來看很貴而且可以用的土地並不多
所以建議~~~如果主人家真的不舒服在許可範圍內就賣了再買過
或是租給人家~~自己另外租或買另外一間屋住
基本上這一個單位來講可以好好使用的空間並不理想
內部隔間上也浪費了不少的使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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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架構上來看動線跟主宅體結構都不甚理想~~不管理氣如何~房子所住就是長久之計~~
不妨參考
謝謝.住下去還是挺舒服.中了一次大獎,算是這麼多年來的首次.
不過,既然大大說不好,待樓價高一點時再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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