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如是說:
20 - 五月 - 2006 在 1:38pm
這也是我親身的故事, 分享給大家參考
四年前, 我投資開了一家桶裝礦泉水工廠,
剛開不久, 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就有一位小姐打電話來找負責人
我問她何事,
她說:我們是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 有消費者用過貴公司的產品, 向我們推薦貴公司的產品, 經我們第一階段的評審, 貴公司通了, 所以我們邀請貴公司參加我們的金牌獎評鑑, 通過的話就可以獲得92年度的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金牌獎.
see, 聽說來不錯吧, 但這馬上讓我對他們打了很惡裂的折扣. 因為我的產品跟本還沒上市, 那來的消費者用過! 於是....
我說:是嗎? 那參加那個對我們有什麼好處?
她說:你可以得到中華民國消費者協會金牌獎呀, 它可以讓你做廣告, 出名, 以增加推銷.
我說:聽起來不錯.
她說:是的,而且我們會請院長級的政府人員及名人來頒獎,這次我們是請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先生來頒獎,你可以用這些照片來進行行銷 , 更能增加您的業績.
我說:是嗎? 那參加評鑑需要什麼條件?
她說:只要您檢具公司資料及報名費7萬2仟元, 就可以報名了.
我說:要是報了名, 沒通過, 那我不就白花錢了.
她說:您放心, 有報名一定會得獎, 除非貴公司是賣非法的商品.
(我靠, 這不是廢話,非法商品誰敢大剌剌行銷,那不就是收錢就得獎了, 像不像在殮財? 7萬2仟元哩!)
我說:7萬2仟元太貴了.我放棄.
她說:那太可惜了, 您已經通過第一階段的評鑑, 不參加太可惜了, 結果經費有限, 您可以參加不出席的頒獎典禮.只要3萬6仟元就可以了.
(故作可惜,還有更次等的等級,讓你沒錢的籍口,就是要吸到你的錢)
我說:差別在那?
她說:差別在沒跟院長及名人拍照, 但一樣是有金牌獎獎牌及獎狀.
(哇塞!少了拍照就少一半,等一下我再來吐口水)
我說:小姐,我本來認為貴單位是不錯的單位,但妳這樣一說讓我撤底改觀,讓我覺得你們很噁心.
她說:怎麼會呢? 我們是有政府立案, 已經幾十年歷史了.
我說:我的產品跟本還沒上市, 我自己都還沒用過, 那來消費者用過我們的產品.
她愣住了,沒回答.
我說:還要收費7萬2有拍照, 3萬6沒拍照, 你們是不是合謀在詐財呀?
她說:沒有沒有,我們是正當為消費者把關的協會.可能是我們的工作人員搞錯了.
我說:你們把了什麼關? 具我所知, 把關的只有消費者基金會.
後面我不說了, 已經4年了, 我們先來看看他們的網站, 晚上我再來吐口水.
http://www.rcc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