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小姐:
你知道為什麼我會在每一篇發言的時候,都提醒您:我的文字有
智慧財產權,在未徵得本人的同意時,不得以裁切的方式,意圖為
破壞本人名譽的不實控訴嗎?
我的用意是我已明確向您告知,本人所應享有的權利,將來如果
你太過份時,我可以具體向法院控訴,因為本人已提醒您多次,所
以將來如果進入訴訟程序,您是無法以不小心侵犯本人的權利而脫
罪的....所以您在網路發表言論時,請注意您的禮節,以及本人所應
享有的權益
舉例來說:我提及:您說現在有很多人都患有精神病,但是精神病的人往往不承認自己有病,
這點我相當認同,而且也對那些人感到相當的同情, 否則我不會對於別人
一再的以言語挑釁如此容忍 ,看了那些不知所云的文字,我能感受到這個人
的病已經相當的嚴重,不但毫無邏輯觀念,同時文字不通,不知道他所想要表達
的到底是什麼,只是不斷的找人抬摃,這樣的人生,真是可悲!希望上天能庇佑他,
讓他的病早日痊癒.......
以上這些話語,並無特定的指稱,所以我並沒有說是dis小姐
但是dis小姐卻在文章中提到:
風度 風度 風度
藍色那段文字 指的不就是dis嗎???
豬小妹金縷衣小姐說dis有精神病
豬小妹金縷衣小姐還好心的祝福dis精神病趕快好 還寫得有博士班的水平
呵呵呵 又一個現出原形
風度 風度 不要走上您那些老前輩的老路
這幾天真的是每天至少一具屍體 您的學歷還不算太高
並不是碩士畢業就一定水準很高的
前幾天你們的姊妹學校交通大學 才幾個研究所的學生到斯馬庫斯神木區大辣辣的留言到此一遊
唉 你們不要害研究所的形象越來越低了
以上這段話是有明確的指稱的:這是一種不實的指控,也是侵犯名譽的作為
所以這是明確的觸法行為
所以dis請注意不要在網路上再繼續發表那種不當的言論
另外告知黃板主,我己將網路上這些故意侵犯我文字權利的文章存檔並列印下來,
請您告知dis不要故意發表不實的言論,否則我們法院見
編輯者: 金縷衣 (2006-03-30 14: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