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遇到了倒楣事..
在上班途中..等紅綠燈的時候..有一個人從弟弟後面拍他
他是上小夜班...中午才從家裡出發...不是在一般上班的尖峰時段
因為燈號已變換成綠燈...就直接前進..沒有理會誰從後面拍他
只聽到後面有聲音..但...他心裡沒有多想什麼
晚上9點..那刑警就直接跑到家裡..想找我弟弟..(我弟還沒有下班)
說什麼如果不去認罪..就要開單
(警察還會跑到家裡警告喔..真是太好笑了..他才是私闖民宅ㄌㄟ)
弟弟猜測..可能他自己撞壞了公務重型機車..想賴在弟弟身上
我弟當然不理會他...隔天就收到3張罰單.....
開他..闖紅綠燈..衝撞員警..不服取締逃逸..總計罰金5萬元
已經開了2次刑事庭與1次交通庭
上訴都被駁回
詢問法律顧問的結果...一切就看檢察官是否有"良心"
如果再上訴..檢察官仍判定有罪就是有罪
這是什麼道理啊??沒有確實的證據證明有罪..怎可依檢察官的判定來定罪
3次開庭中..那員警說詞前後矛盾..提不出證據..地方檢察官依然駁回我弟的上訴
莫須有的罪名..如果法官仍判定有罪
將會使他永久吊銷駕照..且有前科紀錄
弟弟是69年次..屬猴..今年25歲
這事件從今年3月拖到現在11月了
所以想用"罰單"2字問問
弟弟是否能度過難關..一肚子的氣啊~~~
感謝各位大大
開庭的結果或後續的發展..將再回饋給版上的大大
編輯者: 快樂逍遙 (2005-11-30 15: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