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如妳所言--->>>我2003年的嚴重車禍<<<
能否請妳具體敘述當時的狀況,傷害情形?
車頭全毀﹐無法開回家﹐花了幾百美元的拖車費
直來車撞上我﹐錯在我左轉﹐對方其實人沒事﹐但是最後通報說他受重傷﹐車毀嚴重 <---- 他說謊 (這種事我也預想得到﹐美國人就是這樣﹐如果錯不在他﹐他會跟醫生開假証明等等 來証明他說他哪裡受創有的沒的)
不知道是我的車爛還是怎樣﹐明明兩車同衝撞﹐他的車只有小凹﹐他還能開回家再換開一台車到出事現場﹐拿數位相機照我的車.因為我的車頭毀到不能開﹐所在那裡等著幾小時.目擊他來來去去身體/腦筋可好的很﹐一點也不像受重傷.
因為當時車子登記是在我伯母名下﹐所以原則上對方是要告我伯母﹐我被罵的慘丫﹐又覺得很對不起他們﹐所以一句話也不敢吭﹐美國這一告是可以告到家破人亡的... 要如此我一輩子也還不起.後來不知道他們怎麼處理﹐我也不敢問﹐原則上我的保險變貴一倍﹐要持續漲3年.
明年就是最後一年了﹐但又說2006還有官非﹐慘... 保費永遠漲下去了.....
車毀﹐來往學校路程遙遠﹐所以只好買一台二手車來開﹐伯父母被車禍一事嚇到﹐所以這部二手車就是登記在我名下﹐我如果再發生車禍﹐責任就全在我身上.二手車品質差﹐已經好幾次停在公路上﹐也修了好幾次﹐基本上花費遠遠超過二手車本來的價值.....
現在車子好一點了... 但又說2006還有官非.. 若又是車禍.... 賠錢賠不完丫......
身體應該是沒事﹐我也不願去醫院檢查﹐整件事是金錢損失慘重 + 精神折磨 + 家庭失和.因為我是寄人蘺下來念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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