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一位朋友是市長級領導,有一天家裏辦喜事,突然接到老百姓投訴,他馬上離開宴席去處理,家人勸阻,他說:群眾利益無小事。
順便說一點,馬英九說要為法輪功翻案,我們在對岸覺得很驚奇,發輪功是撈錢騙人害人的組織,現在法輪功基本成為白癡的代名詞,馬先生太不了解這邊國情了。
台灣的市長因為有四年一任的選舉壓力,所以把民眾的事當重要事處理,這個道理我們可以理解。但您所指的這位市長級領導他的行善動機基礎在哪裡呢?只因為他是共產黨員嗎?還是因為他是聖人呢?
如果因為他是共產黨員的話,那我無法認同,共產黨員貪贓枉法的也不少,被捉去槍斃的一大堆。
如果因為他是聖人的話,那我為您們覺得悲哀,因為聖人不世出,竟只能當個市長級領導而已,那群體大眾要等到哪一年才能有好日子過呀。
提起法輪功,讓我想起當年國民黨在台灣一黨專政時候的一貫道,當年也被宣傳成淫穢非道的宗教團體,等到政治解禁之後,大眾才發現其實他們比其他宗教團體都守清規。
個人對法輪功沒有什麼瞭解,但是經過半年多訪問大陸之後,實在讓我懷疑,大陸的人民除了政府的宣傳之外,對法輪功又真正瞭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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