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知北遊大大
他家在上海哪裡﹖ 會像台灣的眷村家庭一樣﹖如前文所說﹐他21歲就在上海開4家店﹐這個除非他家很有錢﹐否則以他當時的年紀在上海以正常的手段開4家店很難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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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在莘庄莘松一村..算是老舊住宅..我去看過..應該是像台灣眷村一般
母親退休前應該是各老師吧(聽他說的)...
他說過他之前先開一家婚紗店..是親人湊錢給他的(人民幣40萬)
之後賺錢才有其他三家店....所以無法斷定他是否有錢
打官司我的看法﹐你的勝算不大。法律講究證據﹐現在除非他自己承認﹐你沒有有利的﹐直接的證據表明﹐你曾經借錢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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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來說最有利的證據就是我的國際匯款單
第二就是廠商會出面証明貨是我叫且是我付款的(他們會一同背書)
再來...他最後的mail如下:
怎麼我的事情你比我還了解阿?....
就算我欠我朋友錢管你屁事阿..
不用和你解釋的//
還有.你覺得我有欠你麻煩給我正確的單據..不是你說多少就是多少的..
我的事情和你不相干..管好你自己了..
不用在mail給我了..直接給我單據發票.就好..我會照發票付錢...我不會在回了..該說的都說了.
sam
所以證據還算有些
這個不是傻﹐是真情投入﹐這也是愛情美麗的地方。 你當初選擇他﹐他當然有吸引你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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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當初未他的拼勁吸引吧..以為他會有作為
唉.....
謝謝大大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