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Zorro大大:
1.原來我運氣不好是自己造成的啊..或許就是太快相信他吧
2.嗯..其實我也怕他用托字訣...但是為了自己.還是請上海律師寫存証信函..希望就此打住..他會還錢..不然往後路還很長
3.起訴書我會再存正信函無效時填寫...想想應該不至於要到這地步..因為到了這一部..在美國的觀念以屬道德犯罪..所以可能回不了美國...我想他不太可能下那麼大賭注
4.為何法院對我們雙方都不利呢?? 還望大大指點!!
5.判決對我不利啊...怎麼說..可以看出端倪嗎??
因為兩岸法律真的蠻亂的
7.那大大您的建議是要我等到10月之後再採去行動嗎??
1.錢我是自願投資他的公司(有msn留存對話紀錄..)..且有些許證據可要他還錢..只是證據不足以讓他償還全部的錢...所以若他在信內表明會照發票付錢..其後又用托字..自然應該造成詐欺被信才對...不過還是請專家指點
3.金額就讓發票來說話了
4.其實..若這場官司打不贏..還有另一場要打...那就是他[假結婚]
這各若他罪行成立...店就得拱手讓人了....
雖然我跟他有情在...
奈何造化做人
有此下場....
苦心經營的感情
真的白白浪費...
情何以堪
謝謝大大幫我看盤
讓我除法律諮詢之外
有明燈指點應小心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