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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C 大大,
我在 GOOGLE 找不到太多關於 "化金格" 的資料. 能否勞您簡略敘述?
另外, 給所有曾經協助解析過的大大們, 總經理今日上午來告知我, 要讓我去帶一個任務編組, 由於那個單位的未來性不佳, 我決定在明天提出辭呈.
八字我不還在摸索中,然而我還是希望大大,如果公司要開除人,就讓他這麼做,同時最重要的要叫公司遵守政府的法令。
在94年7月前是按照舊制算的,看進公司做了多少年的年資,一年就得付你一個月,做10年就得付你10個月的全薪。
94年7月後,是按照新制算的,依起算到離開止,若滿一年就得付半個月薪水給你。
不足一年的部分,得按當年的月薪全薪去平均後,按比例給你。
例如95年7年離開,就是算一年的新制,其餘的算舊制。且在你離開公司的一個月內,要把這些錢撥給你。
並且,若做滿三年以上,公司叫你走路,要在前一個月告訴你,等於多做一個月,當然公司要給這一個月的薪水,當然這個月中,你可隨時請假,就去找工作。
千萬不要覺得被開除不好看,有些開除人的公司叫人寫,就寫另有生涯規畫,那就被開除你的公司騙了,公司可以正大光明的一毛錢都不給。這就是有些新聞事件中,上演跪著哭天喊地的畫面。
我出社會那麼久,真的感覺大部分公司或主管的態度,通常是現在很多人都沒工作,就算你不做,還有一堆人等著做,所以自己也要想到,萬一的情況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我要怎麼保住自己應得的。
我這麼說是有根據的,13年前有個太太曾告訴我,她先生被裁員,最後鬱悶而離開人間。一輩子都為一有名的企業賣命,且被派在韓國,在退休的前兩年,公司說要結束韓國廠又本地的廠也換老板。就多給一個月薪水把他先生解僱了。該有的退休金和遺散費全沒了。又58歲,觀念沒像現代人懂得維護自身也想不開,唉‧‧‧。
我還知道以前我老板的朋友,偷偷在中國大陸設廠,又想關這裡的廠,且不想拿出該給的錢,就在半夜放把火,把本地的工廠也燒了。什麼都不必付,還有理賠金可拿。
現代人不要再有這種愚蠢的觀念了。我們付出生命,能力,技術,去換取的,且也有基本的法律在保障,我們和公司是平等的立場我們是有法治的。
被開除一點都不丟臉,有些公司真的也不適合存在的。在先進國家,這種事是很平常的,就算公司在賺錢,還是在遺散人,開除人。
不能想不開噢!命如果是參天大樹,就不會一直在盆子裡的。
祝所有大大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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