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太太你先生這官司情形內容比較不單純
除牽涉到偽造文書~~這當中還有錢的問題在
但是這件事來說妳是你先生的貴人
事情可能拖到明年可能性會比較多----如無意外應於秋天結案
而夫妻的感情上是偏情緒化比較多~~所以建議先忍耐一下
你們是否是住進這一間房子後事情才接二連三發生~~
友人是如此說過
說我們與新家可能不合適
但是因為我先生的官司
檢察官早已追蹤案主長達一年 有證據之後才動作
(我先生是 案件關係人)
第一次到法院的時間 是比我們預定要搬家還早
(搬家的時間早就定了 因為之前是租屋 房東催的很緊 )
所以我自己是覺得官司與新屋無關
是愚智嗎?....
PS.為何說我是我先生的貴人呢???
謝謝
另外:
我跟先生的感情問題 從2月就開始變質
若定要房子有所關聯?
我也不知道所以然~
我們12月下定 2月中過戶 3月中正式交屋
(我們3月中交屋就馬上搬來居住)
編輯者: bearcheng1127 (2005-05-25 13:52:02)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