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再complain一下 之前搬家請他把寄放在他家的東西寄回我家 想說他工作薪水不多 於是給他5000元 寄回來三四個小箱子 後來自己搬家才知道 那樣根本要不到1000元
多的錢他從來沒有跟我說過 而且很多東西都沒有寄回來 東西被他搬新家同居時丟掉了
大部分錢是我出的冰箱和洗衣機 冰箱賣掉前兩個人一起用 洗衣機他說用壞了丟掉了
他的親戚之前繳不出手機費 幫他代繳了至少四五個月
也許他找到一個比我更闊 更愛他的金主 只是我難過 難道利用價值結束之後 就需要過分到如此嗎 我還傻傻的回想著過去時光 他卻已經嫌我是個累贅了
多的錢他從來沒有跟我說過 而且很多東西都沒有寄回來 東西被他搬新家同居時丟掉了
大部分錢是我出的冰箱和洗衣機 冰箱賣掉前兩個人一起用 洗衣機他說用壞了丟掉了
他的親戚之前繳不出手機費 幫他代繳了至少四五個月
也許他找到一個比我更闊 更愛他的金主 只是我難過 難道利用價值結束之後 就需要過分到如此嗎 我還傻傻的回想著過去時光 他卻已經嫌我是個累贅了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