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蔡大大,甲申年因家母於1997-2003年資產值大幅下跌,加上家母常因交遊廣闊而誤了很多文書,繳費等事,小弟看不過,是以建議家母將以上交小弟代辦,期間家母投資回報滾存近30%(尚未收割),而小弟因家母煩擾,反而錯失大回報,最後只有40%(已收割).而小弟眼見自己資金無用,遂以自己錢代家母支出家庭開支,及後,因家人開銷遠高於預期近二十萬港元,家母不忍(小弟因長輩錯失而失學,亦無長輩拉拔,卻要供妹妹讀大學.),於是家母一舉把自己資產與小弟(暫時合併).小弟因而成為"當家".
之前,懶散,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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