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六月,我向老闆辭職,結果他以我薪水的90%要求我繼續以兼職的形式服務。一星期工作兩天而已(當時這分薪金是比全職同事來得多的)
而且,當時我還有另一份全職工作,總共薪金是原本工作的兩倍半
(未加入其它收入)。
一直到2002年三四月爲止。
而且,當時我還有另一份全職工作,總共薪金是原本工作的兩倍半
(未加入其它收入)。
一直到2002年三四月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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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命是可以學會放下。 努力是爲了對自己的人生交待。
知命是可以學會放下。 努力是爲了對自己的人生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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