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後學以為相位組是以星座及宮位性質原素所成,即如三分相,星體必為同元素,性質有遞進關係,加上星座前區和後區有力量差別之理論,形成了相位理論。
但假若相位組A星和B星,正在一星座尾和一星座頭,如三分相,成了陰陽相斥之像,又是否應該不理此相位。(我個人是如此看的)
你可以參考一下某些書...嗯...雖然書不是特好,但有些觀念問題可以釐清。
用MSN問我好了,在此不幫該書打廣告。
如果此相位成立,即現代占星學,則不理陰影相斥,
但如果你是古典學派,then 此相位不算三分相。(因為不同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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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 Christine & Vivian占星館 http://www.wretch.cc/blog/in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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