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很訝異大家如此關心我,我原本不期待的。真是謝謝!
回覆您問題如下:(更正)我先生 (民國)83年大學畢,85年7月退伍,9月進入北部一家知名電子公司工作。85年年底我買房子,因為我們有結婚打算。房子的費用是我存款及娘家支助,但我有(故意)貸款約260萬。(我娘家父母欲幫我清償,我不肯),86年9月結婚。88年1月長子出生,90年3月次子出生。先生雖工作皆在同一公司,期間有2~3次欲換工作,但皆沒換成。93年10月本換工作也與對方談妥,但被公司高層慰留,轉換單位。
先生工作至今並無加官晉爵或發財之事,86年公司配股票所得剛好償還大學助學貸款。
故意貸款是因我覺得娘家支助太多,我過意不去。房子是我的名字。
先生之前的主管有操守上的問題,但在公司很红。所以我先生一直想換工作。除了工作受到箝制外也怕受到牽連。(他太過堅持,常擋了主管財路,所以常被整)
ps.我先生祖父是養子!亦曾繼承家產。但有四分之一是還我公公外面的債務,後87年我夫祖父,將一塊土地直接登記我先生名下,因怕公公又將土地賭掉!今年上半年公公有意要回那塊地,或要我們拿錢補償他。
ps.我認為這個家有詛咒,是因我先生的2個妹妹嫁的丈夫竟然與我公公如出一徹!
我,憂啊!
編輯者: 蓉兒 (2004-11-11 11: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