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路過的,我比較贊成kk大大的說法。
因為我也是被剋的一方,過的日子真的是很痛苦,剛開始也不懂,只覺得這個人怎麼這樣
強硬不可理喻,對別人不一定會像對我這樣的。
父母、朋友問說那兒不對、什麼原因? 想說又說不清楚,聽起來又好像沒什麼,可是那股
力量就像要否認掉目前你所有的一切:價值觀、努力、事業、人際關係。每天吵吵吵,靠
著吵鬧而所要維護的,不是彼此的感情,不是溝通,只是身為人最後的一點立足之地。
儘管如此不願意,還是慢慢的失去我覺得對我很重要很珍惜,可是對他來說不算什麼的一
些東西,還會給一個很可笑的理由要我放棄。偏偏我又無計可施。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麼了,慢慢吵累了,身體也垮了,每天頭昏眼花總像在夢裡,覺得找
不到自己,大、小病、怪病不斷,偶而帶小孩回國,離他遠一點,才有又活過來的感覺,
還以為是地理方位的關係。
當然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我有小孩,這位先生沒有。
我又是我先生的喜神,不管怎樣吵,他就不離婚,甚至我連回臺灣久一點都不行,運程平
穩的年份還好,遇到不好的時候,只能問老天爺為什麼我還不死!
總之我是一無所有,人生已經完了,變得自己也討厭自己,死了也無所謂、不可惜的。
所以如果真的合不來,她又願意放過你,趁著還沒有小孩‧‧‧‧
只是,我雖鼓勵你快刀斬亂麻,是因為我瞭解你的痛苦;可是誰能保證你下一個一定
比這個好ㄋ。換言之,你要是能有不後悔的決心,又有誰知道或許下一個才是真正的幸
福。
其實離婚不離婚不是重點,我過得這麼苦也還離不了,只能等死。你有我這麼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