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到底揀愛她還是她愛的人作為對象才會得到幸福?
女人一生中會不停反覆問自己這個問題,而且在不同的年齡和環
境因素底下會出現不同的答案。
第一次向自己提出這問題是當我遇上一生中最愛的時候。是太遲
熟還是太遲鈍?不,不,是因為太早熟,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
麼。
我要的是在當下談一場不悔的戀愛,因我深知最愛的人不一定是
與之結婚生子的人。即使愛得多糊塗、多投入,在未遇上一生中
最愛之前,人總會在愛裡存有一絲理智,足夠看清楚那一刻的刻
骨銘心並不長久,最少沒有長久得足以維持一段婚姻的時間。既
然如此,我又何用自尋煩惱?即使對方有多好有多愛我也是徒然
,對愛情至上的我來說,跟一個愛我,但我不愛他的人結合是一
種折磨:自己不快樂,也不可能令對方快樂。
對寧選愛情不要麵包的我而言,在沒有選擇、沒有opportunity
cost 的情況下自然無需撫心自問該如何作出抉擇。即使年少時
,一位年長男士提出以XX臺的樓契作為訂婚條件,我還是沒考慮
過一秒鐘便推卻了。
第一,他並沒有叫我愛得死去活來的魔力;第二,我太年輕了,
他說他可以等,但我並不打算在未來十年內接受婚姻的契約,而
我卻了解男人的耐力非常有限,除非他迷戀你的程度已經去到失
去自我的地步,偏偏這位男士並不迷戀我。
我倆一直以英語交談,是以當我問他是否愛我時,他便說:
Of course, I like you, you're so charming and brilliant,
but I'm too old to love. You can tel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like and love, don't you?
我當然知道喜歡和愛的分別,令我匪夷所思的是他怎麼可以如此
坦白,又怎麼可以認為跟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結婚是一樁理所當
然的事?我知道男人都想娶一個既聰明能幹又出得大場面的女人
,可是如果男人只需要一個長袖善舞、可以幫他打天下、在舞會
中替他爭光的女人,他需要的是一位好秘書或好伙伴,而不是一
位妻子。
夫妻關係即使並不靠愛情來維繫,最少也得培養感情,能成為對
方的soul mate〈心靈伙伴〉;惟跟一個沒有靈魂,認為以一層
豪宅一隻鑽戒便可以買一個老婆回家的人,我著實愛莫能助,不
能跟他調整至相同的思想頻道。
選擇離開一生中最愛,同是因為欠缺溝通。在茫茫人海裡找到遺
失的另一半,能同時愛和被愛,本應很幸運吧?可惜不能取得共
通的快樂語言,沒有溝通,雙方愛得愈深愈是粉身碎骨,最後只
得在一息尚存時抽身離開。所以我還是問了自己那個女人一定會
問的問題:女人,到底揀愛她還是她愛的人作為對象才會得到幸
福?
最後決定選擇那個我愛他99分,他愛我100分的男人,那麼我便能
永遠感到自己被愛。有點取巧吧?不過似乎只有這樣才能抓緊幸
福。
其實無論你怎麼挑怎麼選,也不可能在單方面陷入愛情困局的情
況下得到幸福,因為只有相愛而又能坦誠相對的人才能真正幸福
。愛情和婚姻都不是一場Give and Take的遊戲,只有在愛與被
愛同時進行,無需計較得失,無需計較誰付出得較多這種狀態下
,雙方才能找到快樂的語言。
套用電影《Moulin Rouge》裡的一句對白:
The greatest thing you'll ever learn is to love, and be
loved in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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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NdY's SpEeCh★↗
所謂「眼看他人死,我心急如焚;不是傷他人,看看輪到我。」 吾人應該要能「將心比心」,要有體諒別人的心,這才是人間的修行。
業,是身口意的行為,有善業、惡業、無記業。「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 ,只要是身口意所造作的善惡業等,都會像電腦一樣,在業的倉庫裏有了儲存;「因緣會遇時,業報還自受」 ,等到善惡業的因緣成熟了,一切還得自作自受,這是因果業報不變的定律。
"有喜怒哀樂,對不起佛祖,對不起”本來的我”
"愛到底是什麼?新鮮感過後,還會有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