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神的表去推推看自己的命盤,不就知道小神是否[抄錯了]嗎?這種事不是很簡單的嗎?過了那麼多年...這兒的朋友還是那麼喜歡做些[無意義的意氣之爭嗎]???........唉...想不久前...小K才於此網因[一字]之差,而遭人排擠......現在又來...
沒辦法,小神就再從書上多抄些東西,來說明[年干]與[五形局]在天文曆法上的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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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天文學,主要的工作,在「觀象授時,治曆明時。」治曆則有一條神聖不渝的規定,必須以「甲子、塑旦、夜半、冬至」四者同時作為歲首得起點,謂之曆元。
甲子,是六十花甲之一,為干支之首;塑旦,即是初一,為一月的開始,這一天最好就是甲子日;夜半,即是子時,為一日的開始,這個時辰必然是甲子時;冬至,屬於二十四節氣之一,以子月為月建,為一年的開始。
曆元規定,以冬至到次年冬至為一歲,塑旦到次月塑旦為一月,夜半到次日夜半為一日。所以規定曆元,便是以「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為鵠的。以宿旦(又叫平塑)、冬至、夜半同在一個時日上,作為曆元,目的便在推算以後各月的朔(初一)望(十五)和每年的節氣,如《後漢書.律曆志》說:「建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後定日法。」就是最佳註解。又《新天代史.司天考》亦說:「必得甲子、塑旦、夜半、冬至,而日、月、五星皆會於子,謂之上元,以為曆始。」歷始即曆元,日、月、五星皆會於子,七政會齊則成珠聯壁合之象,謂之「五星連珠」,說這是吉祥的徵兆(紫微斗數也有一種吉祥徵兆的格局,大限繞完十二宮,每個大限都逢祿存或化祿星會照,叫做「連珠格」。)《史記.曆書》上有段記載:「太初元年(太初,漢武帝劉徹年號;元年,即公元前104年),歲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塑旦,冬至。」這是一個曆元的樣版。
上述這種治曆觀念,不免呆滯;直到元代,天文學家郭守敬(西元1231—1316)制定「授時曆」,曆元的做法始行廢置不用。
羅洪先對於陳道的說法,紫微斗數的「定五寅例」本於上古的曆元,作了一段補充說明,他說:「上古曆元,年月日時皆起於甲子,所以甲子年必起甲子月。甲子月,是年前的冬至十一月,俗稱建子之月,簡稱『子正』,由此順推,十二月為建丑之月,正月為建寅之月,簡稱『寅正』。如今,紫微斗數把『子正』改為『寅正』,以甲年起甲子的舊法作底子,由甲子順推到乙丑、丙寅,便成為甲年生人起丙寅。」說完,羅洪先問了一句:「是這個意思嗎?」
「一點也不錯。古代曆法專家,都是以冬至『子正』,作為歲首起點,但這只是天文的歲首,而民用的歲首和政治上的歲首,就不一樣。古時各個朝代,歲首所指的月份,很不一致,如夏代以『寅正』(一月初一)為歲首,商代以『丑正』(十二月初一)為歲首,周代以『子正』(十一月初一)為歲首,秦代卻以『亥正』(十月初一)為歲首,頗為混亂。直到漢武帝,在太初年間詔選鄧平、落下閎等人,沿用夏曆,根據天象實測和長期天文紀錄,製成『八十一分律曆』,不久,在同年五月,頒行新曆,命名為『太初曆』,才開始定正朔(即元旦),並以正月建寅為歲首。從此之後,除了東漢王莽一度改用『丑正』,唐武后一度改用『子正』以外,一直都是使用『寅正』為歲首,至今不變。頒曆是天子的特權,曆書歲首以寅月為正月,以元旦為一年之首日。曆書上既是正月建寅,如逢甲年,當然不能起甲子,必須干支順近二位,而起丙寅,跟著二月丁卯、三月戊辰,依次順數;紫微斗數仿照此法,所以甲年生人起丙寅。由於甲年的第十二月為丁丑,所以到了第二年,即乙年的正月便為戊寅;跟著紫微斗數,也是乙年生人起戊寅。其次,從甲年到己年,經過五年,共六十個月,剛好是一甲子之數,六十甲子是週而復始,因此己年與甲年相同,亦起丙寅。其他生年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都依照這個方法計算,便可算出,寅首應該冠以哪個天干。」
他們一拉一唱,互相討論,把「定五寅例」的來龍去脈,談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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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葉歸根。八風無常。唯持戒香。芳馥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