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男女間相處有一段時間了,卻逐漸感覺到---我對他(她)只有「責任」沒有「愛」…,怎麼辦?
很不好辦,這種情況,在我這老管事的口裡叫:變心!
「變心」有兩種,一種是心中另有別人,本文要談的是另一種,純粹是:我對他(她)越來越…沒感覺,相見不覺得歡喜,談話沒情趣,親暱的動作,快結束越好…,如果是這樣,在婚前惟有漸漸疏遠(切記,不能有新感情),忽然約出來談談,談過之後:如果她(他)也默認是該了斷,那就沒事,如果對方依然愛你很深不肯分手,唯有「拖」,再拖一段時間,在拖的期間內,減少相聚,避免刺激對方,試圖彼此成為好朋友……。
情感的事,藕斷絲連也不好,所以到某一時機還是得找一「人頭」來充當自己的新愛,讓對方完全割捨,之後,再慢慢去尋覓自己理想意中人。
已有婚約的,當你(妳)開始疏遠時,爭吵就會隨之而來,但也有一方故意假裝不在意,反而想用「愛」來挽回你的心,前者,只要你問心無愧,就是沒有移情別戀,純為彼此個性差異太大,如果沒子女等問題,不管爭吵多大,要儘管快談妥”分居協議”,因為在簽完”分居協議書”後,「冷靜的思索」才會開始,從分居協議而後又復合的,機率高達50~60%,也就是說真正離婚成功的僅3到4成,至於後者,就是對方努力挽救的,居於情感責任,自己也要給予機會,相互補救。
談到這裡,仍要回頭再來談「愛」,愛可以從一朵玫瑰花開始,也可能在少收一朵玫瑰花而淡化,甚至消失,但,愛若形成一種責任時,務必將「責任」放在「愛」之前,就像我在另一篇文章「給自己添麻煩—第三者」裡所說的,.情感需要忠誠來支持,忠誠就是一種責任的表現。
若是從「責任」的角度來衡量情感,或許「愛」就一直藏在其間,因此,當你在思考,「我們之間是不是沒有了愛」的同時,反向思索責任、忠誠所暗藏的愛,那種愛和玫瑰花所帶來的愛是不一樣,它不香不甜,但與日、月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