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被告之是否能爱 #381991 - 2004-06-26 17:01:27 claik 見龍在田 註冊: 2003-06-20 文章數: 37 來自: 江蘇揚州 他,79-10-12,我,78-2-22,于2003-10-1结婚,我们相识很短就结婚,我为此也终止了我的工作,很爱他,也很珍惜我们的传奇婚姻,但是我却不能懂他,是我太笨了吧,真的好苦恼~~~我在这里没有可说话的人,我总觉得我很寂寞,我希望他能理解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要一场锣鼓声喧管乐阵阵的热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