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有數百萬人進出Google的網站。人潮來了,廣告主跟著聞風而至,Google就這樣掉進了錢堆裡,營業額和盈餘成長快得叫人咋舌。據估計,2000年它的營業收入在2,500萬到5,000萬美元之間,2001年增為5,000萬到1億美元。2002年再增加二倍以上,約3億美元。《財星》(Fortune)雜誌估計2003年的營業收入將達9億美元左右,稅前盈餘約為3億5,000萬美元。
營收獲利倍數成長
《財星》進一步指出,到2003年11月止18個月內,Google的營收增為六倍,利潤成長23倍,員工數增為四倍,達1,300人以上。歷史上只有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康柏(Compaq)、昇陽電腦(Sun Microsystems),以及最近的亞馬遜網路書店(Amazon.com)等少數幾家高科技公司,營收成長得那麼快,但是沒有一家公司像Google賺那麼多錢,連網景(Netscape)也比不上;網景的成長速度快於Google,但只有一年獲利。
Google的股票還沒有公開上市,財務細節不必對外揭露,外界只能猜測它的業績數字。2003年底,傳出Google有意在2004年3月以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據估計,Google的股票市值在100億到250億美元之間。發行股票之後,Google將搖身而為最大的網際網路公司之一,與Yahoo!、亞馬遜、eBay等其他知名的達康公司並駕齊驅。年僅30歲的創辦人布林(Sergey Brin)和裴吉(Larry Page)的財富合計將超過50億美元。
Google現在是矽谷最紅的股票未上市公司,它的成功故事難得一見,不只本身的網站是世界上最多人使用的網路搜尋工具,也供應搜尋引擎給Yahoo和美國線上(AOL)等大型入口網站。整個加起來,網路使用者上各式各樣的網站,有75%是經過Google的演算式「介紹」的。
這樣的局面,遠遠超過布林和裴吉剛起步時所敢想像的遠景。布林2003年接受《富比世》(Forbes)雜誌訪問時表示:「說真的,我們的成功,令我驚訝不已。」語氣是那麼謙和,衣著是那麼凌亂,身材細瘦而結實,著運動鞋的雙腳,搭在會議室椅子的座墊上磨蹭。他說,Google五歲,「超過我曾經往外推算的年齡。最叫人稱奇的,是見到搜尋對各行各業的人都那麼重要」。
Google的故事,必須從1995年春天說起。這一年,布林和裴吉進入史丹福大學,攻讀電腦科學博士學位。起初兩人怎麼看都不對眼;他們都爭強好辯,幾乎每個討論主題,都要辯得面紅耳赤。不過,有件事,兩位學生的看法一致:現有的網路搜尋引擎其糟無比。從技術的觀點來說,他們很快就知道,結合兩人的力量,可以成就一番事業。
然而他們並不是一開始就打算創業,甚至壓根兒沒想過「製造」一具搜尋引擎。裴吉認為這是Google能夠成功的部分原因。或許沒有壓力,更放得開。他們只是攜手合作,一起專心投入連結分析的研究計畫,長期目標是「從龐大的資料堆裡檢索相關的資訊」,不曾想要開公司,或者成為新聞媒體爭相報導的焦點和科技圈的熱門話題。
他們對網路有興趣,對資料採擷有興趣,埋首研發出來的搜尋技術,他們覺得非常好用,才動手建立搜尋引擎,然後和朋友、教授談它。沒多久,每天就有約一萬人在使用。這個過程,Google自然而然現身了。他們萬萬沒想到就此走上搜尋引擎發展的不歸路。
史丹福孕育創業
在達康公司當紅的年代,史丹福大學有如準創業家的精修學校。許多網路新秀把這裡當做智慧結晶的實驗室。但是布林不諱言,他和裴吉相當懶散,對於創立公司的念頭,不是那麼積極。他說:「史丹福的生活相當悠閒舒適。雖說研究生的待遇不是挺好,但是和許多有趣的人相處的時間很多。那是個好地方,我們沒有很強的動機,想要創立一家公司,輝煌騰達。」
過了不久,他們的資訊檢索研究計畫進展得十分順利,也瞭解到他們所做的事情很重要。「我們終於發現,要把它提供給全世界,比較簡單的辦法,就是創設一家公司,」布林表示。
開公司需要資金。1998年夏,學校的顧問邀他們和昇陽電腦的共同創辦人貝希多斯海(Andreas Bechtolsheim)見面。貝希多斯海是史丹福的校友,當時擔任思科系統公司(Cisco Systems)的副總裁,一向高瞻遠矚。他用Google試查了幾筆資料,對它的初步概念折服不已。雖然他有興趣,卻沒時間繼續聽下去。談了不到30分鐘,聽布林和裴吉表示,擔心錢不夠用,馬上衝回他的保時捷轎車,堅持開一張10萬美元的支票給他們,抬頭寫Google Inc.。
布林說:「這筆投資給我們製造了一點小難題。我們沒辦法存進這張支票,因為根本沒有一個法律實體,叫做Google。」它就躺在裴吉的桌子抽屜兩個星期,直到辦妥公司登記。
連Google這個名稱也是意外得來的。Google的「公司簡介」說,Google一字由英文字裡的「googol」而來。googol是美國數學家凱斯納(Edward Kasner)9歲的外甥塞勒塔(Milton Sarrota)隨便編造的字,指10的100次方,也就是一後面加100個0。那可是個天文數字。Google使用這個龐大的數字,代表它想征服網上無窮無盡資料的雄心壯志,也用來誇炫Google的軟體機器人能夠組織整理龐大的資訊數量。
但是在登記好公司名稱之後,有位叫裴瑞拉(Lu-cas Pereira)的軟體工程師,對裴吉等人說:「你們真是白癡,(把Googol)拼錯了。但是將錯就錯,運氣還不錯,因為google.com這個網域名稱還可以用,googol.com已經被人選走了。現在大部分人都是『Googol』或『Google』隨便拼,陰錯陽差,結果倒也不差。」
彼捨我取乘虛而入
1990年代中期,搜尋網站曾經紅透半邊天。Yahoo!誕生於1994年,很快就成了網路巨人。Lycos、Excite、Infoseek等競爭對手相繼出現。這些網站的首頁,成為千百萬網路族踏進整個網路世界的大門。
接著,入口網站(portal)一詞被人創造出來。突然之間,搜尋變成只是這些網站眾多服務中的一種。沒多久,搜尋功能退化為一種商品,並且委託給印克拓米(Inktomi)等專業公司去做。不知不覺中,搜尋鈕被貶到網頁的底部,淪落為網路經濟中遭人遺忘的明珠。
大約這個時候,布林和裴吉滿心歡喜,抱著自己無意中發現更好的搜尋技術,去敲Infoseek、Excite、Yahoo!等入口網站的大門,展示給所有的主要搜尋引擎看,以為他們也會興高采烈地接納。但是不知道幸或不幸,時機真的不巧。各個入口網站的高階主管,心思都放在別處,對搜尋不再感興趣,沒人想買。(作者是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