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在上月中突然離職,昨晚收到上司的電話,
內容如下,請大家幫看一下,發表您們寶貴的意見,謝謝!
他說:"ashley,公司發了工資了,你知道你突然走了令我們措手不及,你找到工作了沒有?"
我說:"還沒有呀!家裡有事情還沒完成!"
他說:"出來工作,沒人會理你家裡發生什麼事情,我們也曾給你機會!"
>>(這不是我離職的原因,只是剛有事情要做,我想他誤以為這是我離職的理由)
他接著說:"按香港的勞工法例,凡做滿了一人個月,即使還未過試用期,也要在離職前七日通知,否則會在你的工資裡面扣七日的工資!但我跟公司說你有預早七日通知,所以票上的銀碼是依照你確實有上班的日子按比例所得出來的,否則要扣回七日的工資...但我現在要跟你說的是,因為你突然的走了,令到其他同事要加班,就想你將原本應該要扣除七日的工錢交出來分給我們的同事當作加班的工錢!"
以上的對話,是完完整整的,沒有更改過!
我想將事實交代得清楚一點,再讓大家給我一些意見..
我離職是我自己的決定,是不滿公司的運作及同事之間不能得到互動的幫助..
我的確沒有提早七日通知,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要扣七日的工資,但事實是要應該按勞工法例去做事,只可以說我自己大意!當然,公司若要扣我七日的工資,我亦同意這樣做!
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就是要承擔後果!
如果我的上司是為自己部門的員工利益的話,我覺得可以向公司申請將我的工錢按比例發給他們!但事實上需要加班的同事只有一人,她每天只是加班一個小時而已..好像不合理吧!
同樣的,介紹我到這公司上班的同事兼朋友,在我之前也沒有七日通知的情況下離職,同一個上司,但他卻沒有要求我的朋友像我這樣去做..我的朋友告訴我,這常對女同事毛手毛腳的男上司曾向我的朋友表明有傾慕之意,其表明之意其他的同事也看到呀!
現想請大家從客觀的態度看這件事,我應該怎樣去處理這件事?
因為我是當事人,或多或少會加上自己主觀的情緒..有點亂..
請大家幫忙!因為我要在這幾天內回公司拿票啦..請多多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