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對SARS的定義:(WHO 2003年5月1日修正發布)
A.疑似病例(Suspect Case)
(一)於2002年11月1日之後出現:
1.高燒(>38℃)及
2.咳嗽或呼吸困難
3.並且在症狀出現前十天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暴露史:
與SARS之疑似或可能個案密切接觸(請詢問與台北市立和平醫院之關聯性,若有亦視為有接觸史)
曾到過* 最近有地區性傳播的地區(如表一,不定期更新)
居住於* 最近有地區性傳播的地區(如表一,不定期更新)
(二)於2002年11月1日後因不明急性呼吸道疾病死亡,於其症狀發生前十日內有上項暴露史者。
--->對於一個全新的病,第一線篩檢的人員只能用"排除法",醫學術語叫"rule out".因為對該疾病不是很了解,所以一定要先排除不是其他的問題,才能來考慮是不是得了這個病.
--->WHO對於本病的診斷很謹慎,特別加上了"時間限制"與"接觸史".
--->這個疑似的病例,假如胸部X光檢查是異常的,那馬上"升格"為底下的"可能病例".不過若胸部X光是正常的,那先暫時鬆一口氣,只要居家隔離至康復即可.醫生會提醒在這幾天內還要再回來照個X光,追蹤一下.
B.可能病例(Probable Case) 疑似病例具下列狀況之一者為可能病例:
經胸部X光攝影判定為肺炎,或有呼吸窘迫症候群(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經SARS冠狀病毒相關檢驗有一項或一項以上分析方法檢出陽性結果(SARS病毒 PCR)次確認陽性、酵素免疫分析法或免疫螢光分析法測定血清抗體陽轉,或病毒分離培養陽性。請參考 WHO SARS實驗室診斷判讀建議)
個案死亡經屍體解剖出現未明原因引起之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者。
--->這個"可能病例"就是由上面的"疑似病例"篩檢過來的.
--->假如發展到這裡,那是一定要入院隔離的啦.
--->康復條件:1.住院期間已經退燒5天了.2.接下來再居家隔離14天未再發病.
C.排除條件
若有其他診斷可完全解釋其疾病,即可排除該病例
D.病例重分類(reclassification)
目前SARS係以排除其他可能疾病的方式來診斷,因此病例的診斷狀態(status)可能隨時改變。不論其診斷分類為何,應隨時依病人臨床需要予以最適當的處置。
其實就這個病而言,醫生護士比你我都還害怕,這個病簡直就是針對他們來的.根據香港和大陸的經驗,防疫做的不好,醫護人員的折損率會很高(等他們死光了,就沒人來幫大家看病了,這就是這隻病毒厲害的地方).這是個新的病,沒人了解為何這個病這麼厲害,裡面整個詳細的發病機轉還是一團謎,只知道假如防疫沒做好,會死一堆人.在醫界的眼中,現在是戰爭時刻,最重要的是epidemic problem(流行病問題)而非academic problem(學術問題).願上天祝福這群冒生命危險保護大家的戰士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求 身似彩雲常伴月
卻是 心隨碧草不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