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來看,應該是會住在一起。主要是他出差時間長,大部分的時候不在家。而且我在這邊的收入如果在外面租房子,基本上就沒剩了,他也擔心我的人生安危。
但我男友的態度就是很消極,他覺得我要搬出去也可以,我要繼續住也可以,感覺他沒有特別希望我留下。
長時間的過程中改變確實是有可能的,我覺得他的個性其實是非常自我的,很習慣以自己的想法做事,不考慮其他人的感受,跟他住在一起家裡的安排也是以他的想法為主,如果我提出想法他不會覺得我在討論,而是覺得我試圖奪走他的主控權,會很生氣。他上段婚姻可能也是因爲這樣失敗(他前妻外遇),但他完全不覺得自己要為這個結果承擔任何責任,可是我問他他前妻是個什麼樣個性的人,他也說不出來,就感覺好像他不曾放心思在前妻身上。
所以現階段我覺得他可能因為曾經答應我不會趕我走而讓我待著,但等到他對我的感情淡了,覺得我礙眼或是不需要再為我負責也不一定。
我自己是覺得我跟他在生活上很處得來,也是因爲這樣一開始在一起。但是辦簽證之前,他答應我就算分手也會幫我維持簽證的時候,我問他那如果我拿著你的簽證住在你家,我們分手了,我遇到其他喜歡的人怎麼辦?他說那就是另一回事。所以我感覺他的想法是這個簽證還是有條件的,就算我們分手我某個程度上還是算他的人。雖然也可以理解,但也會讓我擔心後續的發展。
簽證的年限來說,
第一簽:2023/04
第二簽:2025/10
可以申請轉永居:2027/04
所以25, 27年都還是需要我男友繼續支持才能入籍。我自己是覺得如果已經分手,對彼此來說都是很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