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愛因斯坦老師回覆,我2019年底出國,不過當時我們兩個不是男女朋友關係,當時是來歐洲旅行問他要不要一起。後來才交往的。之後因為疫情關係來來回回,直到2021年4月才算正式待下來。
我們兩個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因為他是我的伴侶簽證贊助人,所以法律上來說也算是法律上的伴侶了。英國在婚姻伴侶結盟方面比台灣開放很多,不用正式結婚,這種形式的登記也算。(這個登記是2023/04辦的)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結紮,所以沒有想過要懷孕。曾經有討論要不要做試管,可能是老師說的那個時間點,但最後考量到現實各方面的因素,雙方都同意不做。
緣分的部分,最近我跟他出了滿多問題的,確實感覺到緣分薄弱。
不知道為什麼老師說沒有孩子說是上天報復呢?
我們兩個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因為他是我的伴侶簽證贊助人,所以法律上來說也算是法律上的伴侶了。英國在婚姻伴侶結盟方面比台灣開放很多,不用正式結婚,這種形式的登記也算。(這個登記是2023/04辦的)
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結紮,所以沒有想過要懷孕。曾經有討論要不要做試管,可能是老師說的那個時間點,但最後考量到現實各方面的因素,雙方都同意不做。
緣分的部分,最近我跟他出了滿多問題的,確實感覺到緣分薄弱。
不知道為什麼老師說沒有孩子說是上天報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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