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愛因斯坦
前陣子新聞報導:一個退休的警察去銀行匯款320萬,行員跟他說這個帳戶被列警示戶,那個退警說我以前專門在辦詐騙案怎麼會被騙?你是個笨蛋!行員就說犯案者有幾個會說自己有罪,被騙的人都會執迷匯款,我們都很累!戀愛中的伴侶怎知對方是兇手?就算是兇手也甘願
老師高見!
世間那有這麼多「受害者」、「被已婚的騙了」?
小三那會承認自己是小三?成功了便張愛玲上身說用真愛排除萬難,成敗了就是「苦主」、「受害者」、「被已婚的騙了」
但我見到的三小與男方的關係大都是建立在物質上,不太完全是「戀愛中的伴侶」,男方提供了金錢、女的提供身體、青春,原則上是公平交易 沒有誰欠誰,頂多是「勞資糾紛案件」吧!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