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rblin
既然有居住需求,為什麼不用租金繳貸款,去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窩,好歹會用心裝扮它,不但住起來舒服,也不用幫房東付房貸,還可強迫儲蓄,退休以後賣掉,尚可補養老金之不足。一舉數得。不好嗎?
谢谢老师指引,我想租房是因为单位搬到远郊了,上班太远,我在北京已经有一个小房,贷款也还清了,但为了控制房价上涨,我们有严格的限购制度,家庭可以买两套,我单身只能买一套房,所以就没法再买了只能租。而且二套房首付要6-8成以上,利率也增高,加上税费,中介费,和全款差不多了。另外北京的租售比也非常低,售价五百万的房子月租金只有六七千,远远不足以抵房贷的。
編輯者: leslie2018 (2023-08-20 0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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